关于印发郴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郴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郴政办发〔2010〕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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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1-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郴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郴政办发〔2010〕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有关单位:
《郴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郴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完善交通体制加快交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郴政发〔2009〕22号)精神,郴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更名为郴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为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一、职能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全市公路运输管理费的征收管理职责。
(三)取消全市水路运输行业管理职责。
(四)划入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承担的城市客运管理职责。
(五)加强全市道路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道路运输布局,促进道路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道路运输体系。
(六)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道路运输协调发展职责,培育和发展农村运输市场,落实区域和城乡道路运输一体化工作。
(七)加强道路运输物流业管理、应急管理、信息化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营运车辆节能减排、站场规划建设管理、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质量信誉考核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和出租车客运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负责指导全市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以及道路运输其他服务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全市出租车客运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出租车客运、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及诚信考核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工作;
(六)负责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客货运输经营者依法承担抢险、救灾、交通战备等应急运输任务;
(八)负责全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执法活动的监督和重大执法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九)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出租车客运、城市公共汽车客运、道路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指导全市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和物流发展工作;
(十一)具体负责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范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出租车客运、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以及道路运输其他服务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内设5个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处机关日常工作,起草、审核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值班、文秘、政务信息、督办、机要、保密、档案、文印、信访、宣传、修志及重要会议会务工作;负责本处行政后勤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调度管理、安全保卫、综合治理与稳定工作;负责全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目标责任考核的组织、检查和评比;组织、协调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道路运输行政处罚中心)
负责道路运输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工作;负责组织道路运输行业发展的政策研究;负责本处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对全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政执法活动指导监督检查;负责本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的处理,依法组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指导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全市重大运政稽查活动;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法制教育培训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三)计划统计财务科
负责组织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统计调查、分析、监督工作;负责编制和上报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综合统计资料;负责道路运输行业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报表汇编等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有关财务工作计划和财务规章制度;负责道路运输相关牌证的制作和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基本建设、各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四)驾驶培训和机动车维修管理科
负责实施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范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行业发展规划及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相关从业人员考试、发证工作;负责重大维修质量纠纷的调解处理;负责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机构的委托管理工作;负责客货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及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五)政工科
负责处党委日常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本处人员录用、调配、劳资、福利、职称评聘、考核奖励、干部任免及交流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处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指导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章程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机关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委书记1名;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含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1名)。
五、其他
(一)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客运管理所。为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7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3名。主要职责:负责实施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范围道路旅客运输、出租车客运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行业发展规划及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公布客运市场供求信息;负责客运业务的衔接、协调和投诉处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管理工作;负责客运牌证发放及车辆年度审验工作;负责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客运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客运应急管理工作。
(二)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货运管理所。为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2名。主要职责负责实施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范围道路货物运输、物流行业发展规划及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道路货物运输投诉处理工作;负责道路货物运输牌证发放及车辆年度审验工作;负责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货运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范围货运源头治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三)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站场管理所。为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3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2名。主要职责:负责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范围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工作;负责实施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范围道路客货运输站场发展规划及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范围汽车站驻站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负责客货运集散地运政管理工作;负责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范围道路客货运输站级核定和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组织实施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范围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四)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稽查大队。为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主要职责:负责实施城市规划区域内道路旅客运输、出租车客运、城市公共汽车客运、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机动车维修等行业的稽查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营运,规范经营行为,维护道路运输正常秩序;参与全市重大运政稽查活动。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郴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郴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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