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水利厅 | 文号:苏水人〔2013〕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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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6-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各市水利(水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水利(水务)局,厅属各单位,省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局(处):
近期,全国多地连续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6月3日,吉林省德惠市宝源丰禽业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20人死亡,多人受伤的惨痛后果。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现根据水利部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精神,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虽然总体稳定向好,但仍存在不少隐患和薄弱环节,安全监管也存在盲区和死角,特别是主汛期来临,影响水利安全生产的不确定因素相应增多,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地各单位绝不能有丝毫放松和懈怠,要从全国各地发生的事故中汲取教训,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规铁律,真抓实管,进一步强化水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落实“一岗双责”、“一票否决”等制度,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二、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水利厅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制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计划,以检查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江河湖库堤坝、运行中的工程设施、危化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压力容器、水上作业、车船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认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全力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和问题,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并实行专人盯守,跟踪督查,坚决把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
三、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巩固2012年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成果,对工程建设、河湖采砂、水域管理等领域发现的安全问题,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防范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抬头。要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深化预防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厅工作部署,结合地方实际,明确重点整治项目和环节,深入开展好自查自纠和检查督导各阶段的工作,以扎实的工作措施,确保建设施工安全。
四、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各地各单位度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在建工程生产过程管理,实行全过程、全时段监管,严肃查处“三违行为”,督促参建各方严格落实度汛方案。要加强水利设施运行管理,强化汛期巡查检查和值班值守工作,警惕突发性天气引发安全事故。要加强水文测验水上作业安全防护,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加强科研实验、水质化验危化物品和设备管理,加强炸药、油料等易燃物品和压力容器管道的安全监管。要加强防雷避雷设施、消防器材和人员疏散通道的安全检查,要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车船等交通工具的维修养护和安全检查。
五、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要根据水利部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厅的工作要求,结合地方和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培训计划并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特岗人员、新职工、农民工和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要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职工参加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和安全生产有奖征文活动,在全系统营造浓烈的安全生产氛围,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江苏省水利厅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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