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南通市区(不含通州区)2015年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文号:通政复〔2015〕11号
颁布日期:2015-03-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关于南通市区(不含通州区)2015年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批准执行南通市区(不含通州区)201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请示》(通国土资请〔2015〕2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2015年度市区土地储备计划,请会同各区、各有关部门抓紧做好相应地块的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和土地出让工作。

此复。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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