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实施补助的通告

颁布单位: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2-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实施补助的通告

苏府通[2014]5号

为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引导和促进机动车污染减排,加快我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市政府决定对2015年10月31日前提前淘汰(不含转出)的老旧机动车实施补助。通告如下:

一、补助范围

补助范围为:2000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车,2007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车。

享受政府补助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机动车在本市登记注册;

(二)机动车于2015年10月31日前拆解,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车辆提前报废的,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者交通事故导致直接报废。

财政供养单位的老旧机动车淘汰不予补助。

已享受其他老旧机动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车辆,不再补助。

二、补助标准

鼓励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根据燃料类型、车辆类型、登记年限,分时段实施差别化补助标准。

2014年8月31日前拆解,并于2014年9月30日前申请补助的,按照下表标准提高50%进行补助;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拆解,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申请补助的,按照下表标准进行补助;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期间拆解,并于2015年11月30日前申请补助的,按照下表标准减半进行补助。拆解日期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日期为准。

车型分类

2000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

2001年1月1日至

2003年12月31日

注册登记

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注册登记

大型

*5000元/辆

中型

*3000元/辆

微、小型

*2000元/辆

重型

*4500元/辆

中型

*2500元/辆

微、轻型

2000元/辆

大型

*5000元/辆

*5000元/辆

*6000元/辆

中型

*3000元/辆

*3000元/辆

*4000元/辆

微、小型

*2000元/辆

2000元/辆

2000元/辆

重型

*4500元/辆

*4500元/辆

*5000元/辆

中型

*2500元/辆

*2500元/辆

*3000元/辆

微、轻型

2000元/辆

2000元/辆

2000元/辆

根据《江苏省省级老旧机动车淘汰专项引导资金奖补办法》,2000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微、轻型客车和中、重型汽油车,2007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中、重型柴油车(上表中带“*”车型),同时享受老旧机动车淘汰省级专项引导奖补资金400元/辆的补助。

2011年1月1日后,本通告施行前拆解的老旧机动车,可以参照上述标准施行。

三、受理时间

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不再受理补助申请。

四、受理地点

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申请根据机动车注册地属地受理。机动车转移登记的,以2014年1月1日前的转入登记地为准。

苏州市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受理地点:苏州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苏州市驰云路1号)办证大厅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窗口,咨询电话:66655950。

张家港市受理地点:张家港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张家港市长安北路579号)办证大厅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窗口,咨询电话:68688631。

常熟市受理地点:常熟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老旧机动车回收窗口(常熟市古里镇新桥村环城河仓储区红星美凯龙南侧),咨询电话:52300224、52301653。

太仓市受理地点:太仓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太仓市新区常州路11号)办证大厅,咨询电话:53446986。

昆山市受理地点:昆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昆山市前进中路219号)公安局服务窗口,咨询电话:50350627,57554423。

吴江区受理地点:吴江区行政审批中心(吴江区人民路998号)环保窗口,咨询电话63982382。

五、补助程序

(一)车辆拆解注销。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携带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移申请表》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网点,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申请办理。车主携带以下材料,到补助申请受理窗口办理补助申请:

1.《苏州市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请表》一式二份(可在受理窗口领取或从苏州环保局网站www.szhbj.gov.cn下载);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

3.《机动车注销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

4.身份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5.车主本人工商银行账户或者单位工商银行账户复印件(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由各地自行指定银行)。

补助申请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证明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审核发放。环保、公安、财政、商务等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联合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车辆,由财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补助资金支付手续,将补助资金连同省级引导资金直接支付给车主。

六、其他

鼓励机动车拆解回收企业提高老旧机动车拆解回收价格。对2015年2月28日前送交报废拆解的,按每辆车实际废旧金属重量(实际废旧金属重量按小微型车车身重量的60%,大型客车、中型车车身重量的70%,大型货车车身重量的80%计算)以不低于700元/吨价格回收。在此基础上,2014年8月31日前送交报废拆解的,提高回收价格200元/吨;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期间送交报废拆解的,提高回收价格100元/吨。

对买卖、伪造、变造相关证明,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苏州市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请表

2.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网点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8日

附件1

苏州市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请表

编号:

车牌号:苏E

牌照颜色:蓝□黄□黑□

车辆类别

客车:大型□中型□微、小型□

货车:重型□中型□微、轻型□

燃料种类:汽油□柴油□

车架号:

初次登记日期:

注销日期:

回收证明号:

注销证明号:

提前一年以上报废:是□否□

因自然或交通事故直接报废:是□否□

是否已享受过其他老旧机动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是□否□

车主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个人/单位开户银行名称

个人/单位开户银行帐号

财政供养:是□否□(单位车辆需要填报此项)

代理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声明如下:

1.本人(单位)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本人(单位)保证提交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审核意见:

经办人(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网点

企业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1

苏协直属分公司

苏州市白洋湾自由路48号

65350915

2

苏协相城拆车厂

苏州市相城区东桥镇长旺路31号

65463972

3

苏协创新拆解厂

苏州市元和镇娄北村

67513227

4

苏协张家港分公司

张家港市杨舍镇乘航振兴北路北侧

58113811

5

苏协昆山分公司

昆山市玉山镇晨丰东路106号

57781571

6

苏协吴江分公司

吴江区经济开发区锦湖西路西首

63418675

7

苏协太仓分公司

太仓市城厢镇太丰村4组(南郊)

53403118

8

常熟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常熟市古里镇新桥村环城河仓储区

523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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