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渣土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及居民小区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镇政办发〔2013〕213号
颁布日期:2013-08-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渣土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及居民小区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口区、润州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7月2日市长工作会议精神,近期将在市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渣土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及居民小区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现将《市区渣土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及居民小区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6日

市区渣土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及

居民小区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近期,涉及渣土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以及居民小区内发生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引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要求加强管理的呼声。根据7月2日市长工作会议精神,决定从2013年8月1日至9月30日,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渣土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及居民小区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力争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渣土、混凝土运输车管理更加严格,执法管理手段得到充分运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合力不断增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二)渣土、混凝土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更加严密,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GPS(或北斗)监控系统100%投入常态使用,驾驶人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明显增强,企业内部安全监管水平有效提升。

(三)小区交通安全环境有效改善,居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属地政府负责,部门参与,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及物业管理公司分工负责、相互协调机制更加明晰。

(四)道路交通环境更加和谐,涉及渣土、混凝土运输车以及居民小区的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预防和压降。

二、整治范围

京口区、润州区。

三、整治重点

严格落实渣土、混凝土运输企业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查处渣土、混凝土运输车违法行为;规范、提升居民小区、街巷机动车通行、停放秩序。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8月10日)

1.制定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相关地区、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分别制定工作意见,开展内部动员、发动;

3.深入企业、社区,分类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宣传;

4.通过各类媒介,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扩大综合整治的影响力。

责任单位:京口、润州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环保局。

(二)整治实施阶段(8月11日—9月20日)

1.加强渣土、混凝土运输车源头管理。对渣土、混凝土运输车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渣土、混凝土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落实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交通运输局。

2.完善渣土、混凝土运输车安全设施。确保车辆的顶灯、GPS(或北斗)监控系统、防护装置(侧方、后方)等附加设施完好,使用正常。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3.严格渣土、混凝土运输车出场管理。严格渣土、混凝土运输车装载规范,严禁超载车辆出场;实行出场强制冲洗,做到“净车出场”,杜绝带泥上路。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公安局、住建局、环保局。

4.强化路面秩序整治。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处置许可,严格渣土、混凝土运输的时间、线路的审核,严查无牌无证、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处置、运输,无资质或不符合规定从事渣土、混凝土运输,带泥行驶、途中抛洒污染、偷倒乱倒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城管局。

5.加强小区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建设小区内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合理划定停车泊位,确保小区车辆停放有序;按规划新建、改建停车车库(泊位);有条件的小区加大交通科技投入,建成电子监控。责任单位:京口、润州区政府,市公安局、住建局。

6.严格小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公安交巡警部门要加强与属地政府、基层组织和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沟通联系,紧密合作,加强管理,切实维护居民小区路段的交通秩序,最大限度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净化路面交通秩序。要加大科技投入,在交通违法严重的住宅小区周边道路上加装电子警察,弥补警力不足。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要通过制定系列相关制度、“公约”等约束机动车驾驶人在小区内的驾驶行为。责任单位:京口、润州区政府,市公安局、住建局。

7.提升小区停车秩序管理水平。公安交巡警部门要指导属地政府、基层组织和物业管理公司加强小区停车管理。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部门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和小区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小区内车辆停放的引导和巡查工作,引导业主安全行车、文明停车,自觉遵守小区车辆停放有关规定。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属地政府、街道、社区、基层组织落实人员加强停车秩序管理。责任单位:京口、润州区政府,市住建局、公安局。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21日—9月30日)

1.总结规范管理工作,检查整治活动成效。

2.明确职责,细化责任,消除突出安全隐患。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责任单位:京口、润州区政府,市公安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将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市政府建立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常务副市长总牵头,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分管副秘书长、京口、润州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环保局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名单见附件)。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具体负责日常整治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领导责任,强化对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区、各部门要把各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形成整治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整治过程中有关工作情况及需要协调的问题及时报市整治工作办公室。

附件

“两车”及居民小区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

总召集人:张洪水常务副市长

召集人:雷志强副市长

成员:顾大福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赵志强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跃生市政府副秘书长

曾文兵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梁坚市公安局副局长

许祥荣市城管局副局长

庄信宽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孙建敏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贾龙华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马云明京口区副区长

陆金火润州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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