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13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13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6-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13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交办字〔2013〕31号
厅直属各单位、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办:
现将《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13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6月20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13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推进省直和中央驻赣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特制定本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一、绩效管理工作内容
绩效管理工作分重点工作和效能建设两个部分。
重点工作主要包括省委、省政府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和省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完成情况(占60分);效能建设方面,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受理和办理效能投诉以及中央和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落实情况(占40分)。
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措施如下:
(一)重点工作(60分)
1.促进投资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
(1)争取国家补助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5亿元以上(完成时限:12月31日;牵头部门:厅规划处;配合部门:厅财审处;责任单位: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省高速集团)。
(2)全省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50亿元(完成时限:12月31日;牵头部门:厅规划处;责任单位: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省高速集团、相关项目办)。
2.抓好重大项目建设
(1)建成九江新长江公路大桥、井冈山(厦坪)至睦村2个项目,完成抚吉赣江大桥以西段竣工扫尾工作,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74公里(完成时限:12月31日;牵头部门:厅基建处;责任单位:省高速集团、相关项目办)。
(2)完成续建九江绕城、万载至宜春、昌樟高速扩建工程、昌九高速通远段扩建工程等4个项目各阶段目标(完成时限:12月31日;牵头部门:厅基建处;责任单位:省高速集团、相关项目办)。
(3)开工金溪至抚州、都昌至九江高速星子至九江段、南昌至上栗高速公路项目(完成时限:12月31日;厅规划处;配合部门:厅基建处;责任单位:省高速集团、相关项目办)。
(4)复工建设萍洪高速公路项目(完成时限:12月31日;牵头部门:厅基建处;责任单位:省高速集团、萍洪项目办)。
3.加快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龙头昂起”
(1)按法定期限完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划的九江港口码头项目的转报、转批工作(完成时限:12月31日;牵头部门:厅规划处;责任单位:省港航局)。
(2)建成南昌至湖口二级航道主体工程(完成时限:12月31日;牵头部门:厅基建处;责任单位:省港航局)。
4.大力推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
(1)开工南昌至宁都高速公路项目(完成时限:12月31日;牵头部门:厅规划处;配合部门:厅基建处;责任单位:省高速集团)。
(2)加大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自然村公路建设力度。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自然村公路建设省补资金超过全省省补资金总额的18%(完成时限:12月31日;牵头部门:厅规划处;责任单位:省公路局)。
5.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全省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8人,较大事故起数不超过1起(考核时限:12月31日;牵头部门:厅安监处;责任单位:省港航局)。
(2)交通建设工程施工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18人(考核时限:12月31日;牵头部门:厅安监处;配合部门:厅基建处;责任单位:各项目办)。
(3)杜绝重特大事故。(考核时限:12月31日;牵头部门:厅安监处;配合部门:厅基建处、厅运输处、厅路航管养处;责任单位:厅直属各单位、各项目办)。
6.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完成全省农村公路改造5000公里(完成时限:12月31日;牵头部门:厅规划处;责任单位:省公路局)。
(二)效能建设(40分)
1.政务公开(牵头部门:厅办公室;配合部门:厅法规处;责任单位:厅直属各单位)
(1)通过门户网站、显示屏、服务手册等形式,公开各项业务的具体办理机构和办事电话。
2.政府网站建设(牵头部门:厅办公室;配合部门:厅机关各处室;责任单位:厅信息中心、厅直属相关单位)
(1)严格按照职权提供政务服务各项目办事指南,每个办事指南应包括事项名称、依据、条件、提交的文件、程序、时限、收费、受理部门、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要素信息,能够提供表格下载、结果反馈和在线查询等功能。
(2)对在线服务的规范性、可用性和准确性进行日常监测。
(3)设置政府信箱、民意征集、在线访谈、投诉咨询等栏目,并真实有效使用。
(4)对互动渠道设置的真实性、时效性、可用性进行日常监测。
(5)网站改版或新建前及时备案。
(6)每年开展日常检查并提交报告。
(7)每年开展培训,并按要求参加会议。
(8)网站域名符合规范。
(9)一个单位原则上只保留1个门户网站。
3.政务专网运行(牵头部门:厅办公室;配合部门:驻厅监察室;责任单位:厅信息中心)
(1)内容保障要求:服务事项按要求梳理到位;服务事项包含办事指南、在线申报、表格下载、在线咨询、状态查询、服务评价等六项功能内容;按规定做好信息内容更新;定期整理并报送常见问题和民意调查;新上线业务系统及时推广,做好与专网的对接;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2)功能保障要求: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办理结果实现网上即时查询;系统平台具备服务评价功能;系统平台具备投诉功能;制定相应的运维管理制度;系统和平台安全运行。
(3)在线服务及评价情况:按要求配备在线咨询人员;工作时间保持在线状态;回复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服务评价情况。
4.预算绩效管理(牵头部门:厅财审处;配合部门:厅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厅直属各单位)
(1)具体工作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3]8号)文件执行。
5.电子监察(牵头部门:驻厅监察室;配合部门:厅信息中心)
(1)建立与各单位电子政务系统相对应的电子监察系统,并与省电子监察平台对接。
(2)定期通报电子监察情况。
6.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牵头部门:厅办公室;配合部门:厅法规处、厅财审处、厅基建处、厅信息中心)
(1)会同省信息中心将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系统,对省级行政(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
(2)会同省法制办做好国务院第六批行政审批清理结果与我省的衔接工作,对衔接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7.效能办日常工作(牵头部门:厅办公室;配合部门:厅机关各处室;责任单位:厅直属各单位)
(1)会风会纪情况。
(2)材料报送情况。
(3)其他省效能办交办工作完成情况。
8.发展环境监测受理和办理效能投诉(牵头部门:驻厅监察室;配合部门:厅机关各处室;责任单位:厅直属各单位)
(1)网上投诉、来信来访、发展环境检测,督促按时办结。
(2)开展群众服务满意度评价。
(3)网上投诉、来信来访、发展环境检测二次督办的,督促整改到位。
(4)网上投诉、来信来访、发展环境检测各项内业材料规范。
9.落实调查研究和联系群众各项制度规定(牵头部门:厅党委办公室、厅办公室;配合部门:厅机关各处室;责任单位:厅直属各单位)
(1)坚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加强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2)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信访包案制度,亲自处理重要信件和突出问题。
(3)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坚持广泛论证和征求群众意见。
10.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牵头部门:厅办公室;责任单位:厅后勤中心、厅直属各单位)
(1)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不得提高接待标准。
(2)落实公务接待公开制度。
(3)公务接待中,不得到公共娱乐场所、健身场所公款消费。
(4)公务接待中,不得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贵重礼品和土特产。
11.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有关规定(牵头部门:厅人事处;责任单位:厅外经办、厅直属各单位)
(1)严格执行审核审批制度,坚决制止无实质性内容的出访,坚决杜绝公款出国(境)旅游。
(2)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出访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出访邀请函。
(3)出访团组回国后及时提交出访报告。
12.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牵头部门:厅办公室;责任单位:厅后勤中心、厅直属各单位)
(1)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2)严禁超编、超标购置公务用车,严禁以借款、集资、摊派、挪用专项资金等方式购置公务用车,严禁利用职权向下级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长期借用或更换车辆,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在不造成浪费的前提下逐步换乘国产自主品牌汽车。严禁公车私用。
(3)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豪华装修办公室。
(4)严格执行公款消费各项管理规定,杜绝铺张浪费。
二、组织实施
(一)成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纪检监察的厅领导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厅直属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设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厅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厅办公室、驻厅监察室、厅宣传处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绩效管理日常工作由厅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各责任处室和单位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切实负起责任,抓好任务落实,并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
(三)各责任单位和配合部门从第二季度开始,在每季度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地把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中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给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牵头部门的联络人负责协调,对相关材料和情况进行审核并在2个工作日内盖章或签字后,交厅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
(四)厅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和督促,严格按照绩效管理考核时间和进度要求开展工作,及时、准确地将上报的材料录入“江西省政府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对绩效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提出建议,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推行绩效管理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学习《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推进省直和中央驻赣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3]56号),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把绩效管理工作作为首要工作任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责任处室和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要求,围绕各自职能职责,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绩效管理目标和指标体系,细化工作,精心组织,做到有目标方案、有措施手段,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注重实效,完善机制。加强督导,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注意通过绩效管理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分析存在问题,探索有效解决办法和措施,抓好机制完善,使绩效管理工作真正成为推动工作、创新工作、提高效率的新机制,确保绩效管理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四、预期效果
围绕省委、省政府中部地区崛起、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赣南等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三大战略,到2013年底,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健康较快发展,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达到4346公里,民生服务保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完成农村公路改造5000公里,安全监管和应急能力建设持续强化。为实现“龙头昂起、两翼齐飞、苏区振兴、绿色崛起”交通运输部门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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