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司法行政2010年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司法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0-03-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江西省司法行政2010年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司法局,省监狱局、省劳教局,厅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贯彻全国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座谈会和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着力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省厅根据《江西省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江西省司法行政2010年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现将该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按照工作要点的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努力提升全省司法行政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江西省司法行政2010年法制

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座谈会和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着力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江西省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座谈会、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提升法制机构队伍能力和素质,充分发挥法制工作职能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为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建章立制,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

1、积极参与立法活动。保质保量完成上级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工作。(厅法制处负责)

2、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制定《江西省司法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细化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在决策动议、方案选择、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以及决策方式、公布形式等环节作出合理性制度安排,规范行政决策档案记录和管理。(厅办公室、法制处负责)

3、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各项业务工作制度,出台有关规范化文件;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有效期和定期清理制度,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工作,向社会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供公众查询、监督;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报备工作。(厅法制处、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各设区市司法局负责)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工作

4、继续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做好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梳理,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自由裁量权试行标准。(厅法制处、厅有关业务处室负责)

5、建立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类比制度,切实解决“同案不同罚、合法不合理”等现象。(厅法制处、各设区市司法局负责)

6、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职责和工作流程,完成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厅法制处、厅有关业务处室、各设区市司法局负责)

7、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监督检查活动。评选优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通报不合格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并选择优秀案例参加全省评选活动。(厅法制处、厅机关有关处室、各设区市司法局负责)

8、根据省里的部署,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级别管辖制度,逐步解决执法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的问题。(厅法制处、厅有关处室、各市、县、区司法局负责)

(三)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升行政效能

9、做好与司法部再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厅法制处负责)

10、巩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成果,兑现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承诺。切实按照省委省政府3个至少缩减30%的要求和对省厅清理结果的规定,对委托下放的审批项目,做好衔接工作,切实落实到位;对缩短审批时限的承诺,切实兑现办理。确保行政审批改革顺利实施。(厅法制处、厅律师处、公证处、各设区市司法局负责)

11、落实科技防腐的要求,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要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录入系统,实行网上审批,对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实施网上办理,纪检监察部门实行电子监察。(厅监察室、信息中心、法制处、厅有关处室负责)

12、积极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定人、定岗、定职责,定考核评价标准,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推动行政服务中心向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厅法制处、监察室、厅有关处室负责)

(四)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切实化解社会矛盾

13、切实按照省法制办和信访局的文件要求,落实行政复议信访件转办工作制度,完善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有效防止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厅办公室、法制处、各设区市司法局负责)

14、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听证人员职责、听证结果运用,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指导,落实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告制度及行政复议统计报告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的纠错功能,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厅法制处、厅有关处室、各设区市司法局负责)

15、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争当矛盾纠纷化解能手”竞赛活动,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厅基层处负责)

16、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着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厅法律援助处负责)

(五)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17、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把学法和研究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增强学法的实效性。(厅直属机关党委负责)

18、组织全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争创“十面红旗”,切实提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厅人事警务处、监狱劳教工作处、省监狱局、劳教局负责)

19、强化法制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一是理顺和强化法制工作职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二是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配强工作人员;三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推动全省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全面发展。(厅法制处、各设区市司法局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是全局性、基础性、保障性的工作。各设区市司法局和厅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法制机构要全力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推进我省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

(二)要明确落实责任。各设区市司法局和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要根据任务分工要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机构和人员,明确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法制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法制工作机构要积极做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加强督促、指导、协调工作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基层工作开展,协调解决有关工作问题,全面完成法制工作各项任务,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为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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