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大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8件实事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大政办发〔2015〕12 号
颁布日期:2015-03-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大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8件实事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大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8件实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5年大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8件实事

一、继续推进现代文明交通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大连市现代文明交通体系建设规划(2014—2016年)》2015年度阶段任务,充分发挥文明交通体系建设的作用,从规划、建设、管理、限制、宣传等5个方面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交管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二、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布局。编制完成《大连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开展中心城区静态交通设施和地铁车站周边交通衔接设施规划研究。(责任单位:市规划局)编制完成《大连市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应用交通仿真系统,优化改造交通拥堵点段10处;规划新增单行路22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

三、加速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建设疏港路拓宽改造(一期)工程;南部滨海大道东端桥隧工程竣工通车;完成100条街巷路维修工程;完成泉水街道辖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完成华南广场、星海会展中心等50处地铁站周边港湾式车站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高新区改扩建七贤路2900米,与黄浦路连接;完成大连市烈士陵园配建龙王塘街道蜡树沟道路工程;完成滨海大道西线延伸线南滨路、七贤东路、跨黄浦路立交桥、学子街、礼贤街、七贤路、七贤中路等道路维修改造工程。(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普湾新区新扩建海南路五标段道路、热电厂小区5条路网、污水泵站3条路网、南东路至大外环路、4号路、5号路、14号路、17号路、19号路、20号路、34号路、35号路、36号路、37号路、郡兰路、海皮路至10号路、一品莲城西侧路、坨西路至盛德路、海南路至滨海路、医大三院通往海皮路等市区道路工程。(责任单位:普湾新区管委会)

四、升级改造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推进高新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辖区道路高清视频监控建设,新建高清视频监控80处;升级现有321套标清视频监控为高清;新增设交通指挥信号灯50处,设置移动信号灯5套;配建视频识别技术监控设备130套,升级视频识别技术监控设备200套;加快交通信号通迅系统和车辆检测系统升级改造,升级主干道路200台信号机为光缆传输,更换市内主干道路车辆检测器600个;增设华北路、西南路、黄河路、解放路、香周路等主干道交通标志82面(套);增加中山路、人民路等13条道路LED主动发光标志505面;增设单行路和路街巷标志1500面;引进施划双组份交通标线1.5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沙河口区投入50万元增设辖区交通标志标线。(责任单位:沙河口区政府)普湾新区新增设交通指挥信号灯5处、电子拍照系统6处。(责任单位:普湾新区管委会)

五、提升城市地名标志设置水平。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开展金州新区以南城市地名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地名标志管理规范性文件,做好各类地名标志设置与维护。(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城建局)

六、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改造。新建通屯油路800公里,解决600多个自然屯出行难题;完成农村公路大修工程200公里;推进大连至旅顺中部通道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甘井子区继续推进滨海公路东甸子至桑树底段建设工程,争取年内完成;继续推进渤海大道段建设,争取完成路基一标、二标段建设任务,完成后盐立交桥、跨土羊高速立交桥建设工程的30%;完成县级公路姚砬线台子桥至前革段路面改造工程。(责任单位:甘井子区政府)普湾新区继续推进安波至俭汤公路、黑大线干河子至大盐场段、皮炮连接线等3条新建道路工程;改造熊城线路。(责任单位:普湾新区管委会)瓦房店市新建农村公路119条177.5公里,大修农村公路6条33.151公里,维修农村公路路面3万平方米。(责任单位:瓦房店市政府)花园口经济区新建村屯油路27条35公里,维修农村公路6条18.77公里,拆除农村公路险桥2座。(责任单位: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长海县启动小长山中心路段(砺荞线至荞麦地段)3.5公里改扩建道路工程;启动广鹿环岛路二期22公里路面铺设工程。(责任单位:长海县政府)

七、完善绿色公共交通体系建设。提高城市公交发展水平。地铁一、二号线一期工程开通试运营;优化公交线网,做好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的衔接工作;新开、延长、调整公交线路30条,开辟社区巴士线路5条,新增、调整公交站点50处;加快城市公交车更新改造建设,投放纯电动公交车600台。(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经信委)更新出租汽车800台。(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增设公交专用车道标志标线40公里;新建白山路、武汉路、联合路、兴业街等15条公交专用车道管控设备;加快道路交通精细化管控技术和公交专用车道、可变车道、行人过街、急弯危险路段的智能化监控系统研究,引入国外视频检测设备、道路气象信息测量设备等应用测试技术。(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八、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增设临时免费停车泊位1000个;增设主动发光标志和双组份交通标线,提高识别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建委)西岗区完成站北立体停车场建设并投入使用;开工建设成功街停车场、人民广场地铁站地下停车场;完成新华街拆迁工地停车场和火车站站北广场停车场建设;对部分2014年已竣工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项目所在楼院,根据楼院实际情况和居民实际需求,继续合理建设小型停车场。(责任单位:西岗区政府)沙河口区新增停车泊位2000个。(责任单位:沙河口区政府)普湾新区新建南都市场、伴山润城市场停车场2处,共新增车位200个。(责任单位:普湾新区管委会)

九、加快城市交通智能化领域改革。打造新一代智能交通指挥控制中心,构建覆盖全市的道路交通管理“大指挥”格局;强化联勤协作,建立多警种、应急、气象、医疗等部门协作机制;开发建设“新型集成化”指挥调度平台,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作用,实现迅速响应、精准定位、资源共享、流量预警、信息发布、考核监督等多功能一体化交通指挥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卫生计生委)

十、加快健全公路防控体系保障机制。加快建设公路视频卡口监控系统,年底前完成建设总量的40%,运用视频卡口监控远程督导公路巡逻勤务;建立交通、路政、高管等部门常态化联动机制,以国省干道、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为重点,年底前完成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基础数据和电子档案,逐步形成监管治理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十一、充分利用科技综合应用管理手段。建设视频监控综合应用平台,建立轻微事故快撤微信平台,研发互联网非现场处罚平台,实现交通违法行为简易程序处罚的网上自助处理;强化硬件建设,推进落实基于4G无线通讯、车辆号牌识别和比对、通频应急广播技术为一体的智能化移动警务平台建设,实现道路交通网络控制的移动化。(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十二、全面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完善交通事故防范和处理机制,推进交通事故防范和处理规范化、体系化;组建公安、保监、司法、保险、公估、民政等部门联合专家组,推动事故处理的公开、公正、透明。(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大连保监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

十三、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步伐。完善主城区黄标车限行配套设施,2015年6月起,主城区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建设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试点项目,对超标车辆排放状况进行自动检测。(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年内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十四、建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发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公安、财政、保监、卫生计生、农委、民政等单位参与的救助基金管理中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大连保监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农委、市民政局)创建交通事故信息研判机制,构建全市交通事故处理数据模型与案件全程跟踪平台,实现对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发生、处理、统计与分析研判的全程实时监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十五、完善道路运输重点车辆三级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大连市实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强化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运输企业单位三级重点车辆联网联控平台的规范使用和管理,推动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普湾新区新增校车20台;全区219台校车实行学校专人专管,落实学生乘车实名登记制度。(责任单位:普湾新区管委会)

十六、强化突发应急反应机制。建成“三横五纵”的8条骨干应急通道,全面覆盖11个重点管控部位;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一级垂直指挥、后备增援递补的应急交通组织模式;加强恶劣天气预警,提高灾害天气监测和预警保障能力,强化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局、市城建局、大连军分区)

十七、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大力推动“两站”(乡镇交管站和农村劝导站)、“两员”(乡镇交通安全员和农村交通安全协管员)建设。(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公安局)继续积极开展“平安农机信息通”工程,提高发送农机安全生产信息覆盖率;加大农机政策性保险补贴力度,更大限度保障农机户生命财产不受损失。(责任单位:市农委)

十八、全方位拓展交通宣传教育深度和广度。大力开展新媒体应用和培训,推出一批交通安全宣传精品,推进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建设;加强与新闻媒体、车辆销售企业、社会公益力量的沟通联络,整合宣传资源,强化舆论的正面引导;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高法律法规和便民举措的群众知晓率。(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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