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大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6件实事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大政办发〔2014〕25号
颁布日期:2014-04-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大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6件实事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4年大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6件实事》业经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4月14日

2014年大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6件实事

一、完善城市静态交通规划。编制《大连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加快落实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轨道交通站点换乘停车场等规划;继续推动城市大型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二、推进中心城区道桥改造。启动疏港路拓宽改造工程、西安路(星辰街—五一路)建设工程;完成东联路交中华路匝道工程、红凌路拓宽改造工程、汇泉路北段道路维修工程;启动工人村天桥改造工程;完成五四路一二九街站(西行)、长春路南石道街站(北行)等7处港湾式停车站和五一路交福吉街路口、西北路交锦绣路路口等5处拥堵点改造工程;实施红旗北街等22条无灯路照明工程;完成主城区主次干路17条,街巷路149条维修工程。(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建委、市财政局)甘井子区新建新星绿城1号路、机场新区1号环路、机场新区12号环路等道路工程,完成50条街巷路维修工程。(责任单位:甘井子区政府)

三、加快农村道路改造建设。加快推进普通公路建设改造;继续推进渤海大道一期建设工程,年内完成路基、桥梁、隧道等项目总工程量的80%;启动大连至旅顺中部通道建设工程;新建通屯油路800公里,解决400个自然屯通油路;升级改造普通公路25项327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大连保税区新建村级公路15条26公里。(责任单位:保税区管委会)甘井子区推进渤海大道1.72公里路基工程;启动滨海公路(东甸子至桑树底段)新建道路工程;维修改造张前线(张家至夏家河子段)、黑大线(检查站至周水子段)、马北线(马栏子至棠梨桥段)、黑大线(辛寨子至信台子段)等4条县级公路。(责任单位:甘井子区政府)普湾新区新建市区道路22条38.65公里;新修通屯路228.12公里;农村公路86.37公里;改造熊城线二级公路22.17公里。(责任单位:普湾新区管委会)庄河市新建农村公路280公里。(责任单位:庄河市政府)花园口经济区新建农村公路20条46公里;完成维修改造乡村级公路3条7.4公里;新建滨海公路连接线5公里和明阳立交引桥1公里工程;新建城市道路工程21.481公里,桥梁6座。(责任单位: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长海县6月底,完成长山大桥建设工程;完成环岛路大长山岛段和广鹿岛段路基建设工程。(责任单位:长海县政府)

四、加速停车场管理建设。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投资参与停车场建设;全市新建公共停车泊位20300个。(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有关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中山区新建楼院停车场2处,续建世纪街、民生街、劳动公园、101路公交站和2路公交车站等立体停车场5处,设立天津街周边道路停车诱导系统8个,提高停车场利用率。(责任单位:中山区政府)西岗区启动站北立体停车场、成功街停车场建设;新建小区楼院停车场3处。(责任单位:西岗区政府)沙河口区投资100万元,改造小区楼院停车场。(责任单位:沙河口区政府)甘井子区新建欣乐公园地下立体停车场,新增停车泊位1000个;新建轨道交通换乘停车场15处。(责任单位:甘井子区政府)庄河市新建南城区将军湖幼儿园公共停车场,面积2000平方米;市区新增500个临时停车泊位。(责任单位:庄河市政府)开展挪用、占用停车场(库)专项清理,统一规范停车场管理;严格查处私设停车场和乱收费等违法行为,为群众依法依规停车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五、完善城市交通管理设施。新增主城区交通指挥信号灯60处,完成信号灯通讯方式的光缆改造工程;维修改造100条街巷路标志标线;升级完善100所学校周边安全设施;新增固定式交通信息显示屏80面、移动式20面和主动发光标志60面;新建车道指示标牌80面;新建西北部城区指路标志30面;增设旅游景点专用指示标志20面;升级迎宾线路指示标志90面。(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建局、市财政局)沙河口区投资50万元,施划辖区交通标志标线。(责任单位:沙河口区政府)金州新区新增交通指挥信号灯8处、改造2处;增设市区路口拍照系统12处、单行路拍照系统2处;施划道路标线6万平方米;增设交通标志180面、隔离护栏500米。(责任单位:金州新区管委会)普湾新区新增交通指挥信号灯5处,增设23条道路交通标志558套、标牌774套。(责任单位:普湾新区管委会)瓦房店市新增交通指挥信号灯28处、改造31处;增设农村道路抓拍系统33处。(责任单位:瓦房店市政府)庄河市新增隔离护栏1000延长米;增设3处违停和4处超速抓拍系统。(责任单位:庄河市政府)

六、提速智能化交通管理应用。完成智能交通诱导系统二期、三期建设,完成交警指挥控制中心整体搬迁;全面应用交通信号控制、交通信息发布、智能诱导、扁平化应急指挥、交通规划组织与优化等科技信息系统;规划新建单行路30条;继续推行主干道“禁左”措施,逐步扩大适用范围,双向通行主干道路口禁左率达到60%;完善现有潮汐流可变车道交通信号配置方案和智能交通管理设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城建局、市财政局)

七、提升“公交都市”创建水平。落实《大连市“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五年实施方案》,制定《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衔接工作方案》,建设河口、华林、卫生中心3个公交枢纽站及庙岭、泉水2个公交停车场;启动东港、后盐、明珠路、大山村等场站前期工作;开通、调整公交线路34条;完成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新增迎客路、西安路等19个路段101公里公交专用道;完成公交智能应用示范工程一期建设,建成公交数据管理、监控指挥和运营调度3个中心;安装和改造2459台公交车载终端,完成2路、16路沿线69块LED电子站牌设置;更新公交车辆1111台,出租汽车800台。(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完成公交车道固定式监控系统设施,建成200套公交车车载监控系统,全时段、全路段监控取缔侵占公交专用道、BRT线路、公交站台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八、启动现代文明交通体系建设。完成市政府《大连市现代文明交通体系建设规划》第一年任务项目。围绕机动总量控制、道路通行限行、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提高外埠旧机动车转入门槛、提高机动车使用成本等方面,着力解决影响道路畅通、安全根本性矛盾问题,在“规、建、管、限、宣”5个方面实现整体初步突破。(责任单位:市政府交管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规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运营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依法严厉整治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残联、市公安局)强化解放路、五惠路、中南路等道路堵点、乱点整治,实现路口机动车守法率90%以上,消除市区主干道违法停车现象。(责任单位:中山区政府)

九、深化城市交通综合整治。继续抓好以城市交通规划为基础,以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以城市交通管理为保障,以城市交通需求调控为关键,以突出发展便捷公共交通为重点的城市交通综合整治;投资216.6亿元,完成城市交通综合整治45项任务,继续加快全域城市化建设步伐。(责任单位:市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规范城市道路命名标志设置。启动并完成体育新城区域、营城子改造区域、大连港国际邮轮中心、大连钻石港湾等新辟路网道路命名及地名标志设置,完成已设置路标定期巡检维护,确保路标准确使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城建局)

十一、强化机动车总量控制和限行措施。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进一步控制我市机动车总量过快增长,加快落实“报废车辆”清理,严禁上路行驶;扩大绿标路建设范围,继续采取黄标车限行措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十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完善重点车辆动态监控体系建设,落实客货运输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监控”的交通安全运行机制,实现全国营运重点车辆联网联控。(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教育局)重点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及外埠驾驶人安全管理,设立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加强对长期在本地经营的异地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继续大力推行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组建专门的快处运行管理机构,适度增加快处服务网点,提高快处工作社会认同度,推动快处信息系统与交通指挥监控系统对接,提高快处效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大连保监局)

十三、严格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建立“政府主导、公司化运营、部门监管、政府适当补贴”的运营模式,落实校车运营监管责任,完善校车日常监管制度,实现校车运营“六定两点实名制”(定车、定人、定司机、定路线、定时间、定照管人员,上车、下车两次清点学生人数,学生持卡实名乘车)为主要内容的学生乘车无缝隙链接管理,保障中小学生乘座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普湾新区新增校车85台,提高保障能力。(责任单位:普湾新区管委会)

十四、严厉打击危害交通安全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工程运输车擅自改变运输用途、饮酒(醉酒)驾驶、飙车、交通肇事逃逸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实行上限处罚强制措施,依法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严厉查处客货超速、超员、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严禁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全面清查整治农村面包车,严禁报废车辆上道。(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强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监管。(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加快淘汰黄标车,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开展平安农机信息通工程,为全市登记注册管理的拖拉机提供政策性保险。(责任单位:市农委)

十五、严格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整治。加大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和企业自身的安全投入;特别是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要严格按标准安装隔离栅、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设置标志标线;加强新改扩建道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安全评价,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十六、强化问责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大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政府法制办)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隐患整改、事故指标和事故责任追究,将其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及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和行政问责制度,导致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严格落实强化突发应急反应机制。建成“三横五纵”的8条骨干应急通道,全面覆盖11个重点管控部位;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一级垂直指挥、后备增援递补的应急交通组织模式;强化恶劣天气预警,提高灾害天气监测和预警保障能力,强化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府应急办、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城建局、大连军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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