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3 年全市加强和改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3 年全市加强和改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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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4-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加强和改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河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全市加强和改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工作情况统计表》。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1日
2013年全市加强和改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全面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根据《公安部加强和改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构建“文明交通、和谐交通、畅通交通”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统筹解决城市交通突出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交通管理职责分工更加明确。健全政府领导下的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机制,统筹研究解决城市交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交通出行更加有序顺畅。城市道路资源利用科学高效,交通组织科学、精细、规范,交通指挥协调灵敏高效,指路服务设施系统、连续、高效,道路通行效率不断提升,中心城区和城市主干道交通运行速度明显提高。
——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城市道路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逐年减少。
——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规划不断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更加顺畅,公共交通出行方式的分担率不断提高。
——道路承载能力显著提高。路网结构持续优化,非机动车和步行交通系统连续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科学规范。有效解决停车泊位供应不足、占用挪用停车泊位等问题,充分利用道路资源,缓解停车难状况。
——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落实“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各项措施,城市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全面提升,努力营造人人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人人践行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铁城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冯泉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侯文瑞市公安局副局长、交管支队支队长
陈功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量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住建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办公室主任由侯文瑞兼任,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各旗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㈠健全城市交通管理长效机制
1、完善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政府牵头、部门合作的综合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城市交通突出问题,将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纳入政府和有关部门重点工作,统筹研究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2、落实部门协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明确住建、交通、公安、教育等部门在城市交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各部门落实交通管理责任定期报告制度和工作会商制度。4月10日前公安机关要会同当地规划、建设、市政等部门逐一对本辖区的交通拥堵点段进行摸排调研,掌握交通拥堵特征、产生的原因,明确工作目标,逐一研究制订缓解拥堵的对策和方案,建立工作台账。
3、健全文明交通长效机制。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发挥文明交通在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的导向作用,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投入,推动实施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要通过各种形式教育、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尊重路权、不争不抢、文明礼让,自觉克服交通陋习,保障城市道路顺畅。建立文明交通公益宣传长效机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舆论对危险驾驶和交通陋习的监督作用。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对城市交通管理政策措施以及交通信号、交通设施、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执法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及时采纳合理化建议,整改突出问题。
㈡改善城市道路通行条件
4、进一步优化路网结构。积极建设完善道路网络系统,明确不同道路功能分工,解决“断头路”等交通瓶颈问题,消除因路网结构不合理带来的道路通行能力限制。合理规划建设城市快速道路网络,完善主次干道网。适当增加道路密度,发挥支路、巷路的微循环作用。进一步改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通行条件,完善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设施,最大限度减少机动车挤占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5、提高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建议将停车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基础开发项目,加大规划和建设,大力发展地下和立体停车设施,提高大型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等建设项目的停车场配建比例。坚持疏堵结合,鼓励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临河主城区要推广路内分时停车、错时停车、分类停车等措施,切实清理挪用、占用停车设施问题,盘活现有停车资源。
6、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加强新建、改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配套建设,确保与道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结合开展道路交通信号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开展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排查,规范交通标志及设施的设置,进一步提高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密度和协调性、系统性、一致性。做好城市道路与普通公路、高速公路指路信息的配合衔接,确保指路标志设置层次清晰、系统,传递信息明确、连续。
㈢实施科学交通组织管理
7、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组织。广泛运用交通工程技术,科学合理实施交叉口渠化,改善交通拥堵节点的交通组织方式。改善支路行车条件,合理应用单向和变向交通、交通信号协调控制等措施,改善微循环系统。要针对城市基础建设情况,强化施工道路交通组织管理,应用道路施工交通影响分析、交通需求管理、施工路段管制、分流技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等方法,配合相应勤务等管理手段,合理开展施工路段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工作,保障施工顺利进行,最大限度降低道路施工对交通的影响。临河区要进一步规范交通信号灯设置和使用工作,通过调整交通信号灯、推广绿波控制,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要根据出入城区路段潮汐车流明显的特点,在相应道路设置可变车道,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8、提高交通指挥疏导效能。进一步加强交通信息采集、分析和研判,推行信息主导警务的勤务模式,实施扁平化指挥。推广使用电视监控等交通技术监控系统、车载查询终端和手持式警务终端系统,提高发现、处置交通违法行为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交通民警指挥疏导交通的能力,把加强交通拥堵点段秩序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层级、岗位和民警,每个交通拥堵点段的秩序管理工作都有明确的单位、具体的民警负责。要针对城市交通流量规律特点,按照警力随着警情走、警力跟着堵点走的要求,科学调整改进勤务管理模式。早晚高峰期,要加大交叉路口、交通拥堵节点的警力部署,提高路面见警率和警情处置效率。平峰时段,可减少固定岗位民警,加强重点路段巡逻管理,扩大勤务覆盖面。要制定交通民警指挥疏导工作规范,加强培训交流,提高疏导能力,做到在岗尽职,执法、疏堵、服务同步到位。加快建立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全面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制度。
9、加强交通信息服务。广泛应用智能交通技术,通过车载导航、交通广播、微博、手机、移动电视、交通诱导屏、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发布交通管控措施、交通流量、交通拥堵、交通气象、路况、施工等交通提示信息。临河区要积极建立多部门统一协调指挥、应急联动的工作模式,制定城市交通严重拥堵应急预案,建立交通信息发布和预警预报机制。各旗县也要充分发挥指挥中心功能,综合应用交通信息采集技术,建立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基础信息库,加强警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对交通拥堵的发生、发展进行科学研判。㈣综合治理交通秩序
10、健全交通秩序管理长效机制。采取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等方式,持续从严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涉牌涉证、酒驾、毒驾、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逐步建立严重交通违法与个人征信、机动车保险费率挂钩制度,进一步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的惩戒力度。重点加强非机动车、行人过街及路口通行时遵守交通信号的管理力度。加强电动车通行秩序管理,严查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11、解决交通秩序突出问题。继续抓住群众关注、严重影响道路畅通的突出问题,充分运用交通工程和管理措施,确定和治理一批交通堵点、乱点。通过科学组织交通流,精细制定交通管理措施,主动破解交通堵点,使拥堵现象明显改善,高峰时段平均时速有所提高。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区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依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工作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加强组织协调和部署推进,结合本地实施“畅通工程”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强指导检查,健全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
㈡加强培训指导。各旗县区要充分运用本地资源,调整充实专家组,聘请专家加强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积极组织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业务培训,提高科学管理城市道路交通的能力和水平。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争取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维护城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
㈢加强示范引导。各旗县区要进一步发挥城市交通科学管理示范项目的引导作用,围绕道路规划设计、交叉口渠化设计、交通组织优化、交通信号协调控制、交通诱导系统、停车组织管理、施工道路交通组织、城市交通指挥中心等方面,组织开展示范项目创建、评选和交流推广活动,提高科学交通组织精细化水平。
㈣加强督导检查。各旗县区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检查督导,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目标的完成并取得实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与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通报。
㈤加强信息报送。各旗县区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4月15日前,上报交通拥堵点段工作台账、整治措施、完成期限、责任人等部署情况。从4月份开始,每月28日上午10时前(遇有节假日,在节后第1个工作日10时前)报送整治阶段工作情况及统计表。10月2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汇总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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