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5-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国家、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认真落实各项防扑火措施,在遭受连续多年干旱,防火气候十分不利,防火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全市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畜伤亡事故,火灾次数和损失呈下降趋势。但是,随着全市生态建设和收缩转移战略的实施,森林草原防护面积不断扩大,可燃物载量严重超标,森林草原防火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为进一步加强防扑火工作,减少火灾发生,维护生态、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防火指导思想,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一)森林草原防火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部署,围绕林业改革发展的大局,依靠各级党委、政府,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依靠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提升依法治火、科学防火、预警响应、应急处置和基础保障“五大”能力建设,开创森林草原防火新局面。

(二)建立和完善防火组织机构。

按照温家宝总理森林草原防火“五项标准”要求,全面加强各级防火组织机构和业务素质建设,确保机构健全稳定、人员高效精干、组织指挥体系完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旗县级防火指挥部要设一名专职指挥,旗县市区、苏木镇、重点火险区嘎查村要有防火组织,并指定一名副职负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旗县市区、苏木镇防火组织机构要落实人员编制,配备专职人员。要加强县级防火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功能,建设现代化指挥决策平台,为防扑火指挥提供保障。

(三)加强防扑火队伍建设。

各旗县市区及苏木镇级人民政府、国有林场、农牧场、自然保护区、旅游区以及铁路和其它相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都要按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组建和充实专业、半专业、群众义务扑火队伍,重点火险区苏木镇、国有农牧林场至少要组建一支10—20人快速扑火队伍。各类扑火队伍都要不断优化装备,强化培训和实战演练,接受当地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提高快速反应和综合作战能力。

二、强化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四)落实防火宣传教育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是防火宣传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高度重视防火宣传工作。要认真做好宣传的组织、协调、业务培训和指导,层层落实宣传教育责任,拓展挖掘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对学校、村屯、社区、车站、旅店等公共场所的防火宣传教育。防火宣传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

(五)加强防火宣传基础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宣传工作制度、严格程序,构建和完善市县乡村宣传体系,要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宣传工作,明确任务目标,抓好落实。各地区要切实加大力度,强化防火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在林牧区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行政区域交界处、交通要道、矿区、苏木镇、嘎查村出入口等关键地段,设立永久性的防火宣传碑(牌)或其它宣传设施。

(六)创新宣传教育的手段和途径。

要按照“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要求,各级政府领导要通过新闻媒体发表森林草原防火专题讲话,电视台、广播电台、地方性主要报刊要在固定时段或版面增设森林草原防火公益性宣传教育栏目。各级防火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同时要在宣传载体、宣传手段和宣传对象上不断探索创新,提高宣传实效。

三、加大防火扑火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七)建立稳定的防火长效投入机制。

各旗县市区要将森林草原防火基础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增加,为防火工作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各级林业部门要充分利用公益林管理站等现有条件,通过公益林防火补助资金,逐步为护林员配齐防扑火装备,做到管护站即是防火站,护林员也是防扑火队员。要加强防扑火资金的使用管理、审计监督和项目建设的跟踪检查,确保国家和地方投入的防火资金足额到位,发挥作用。按照防扑火经费以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探索火灾有偿防控救助模式,逐步建立起森林草原防火多层次、多渠道的社会化投入机制。

(八)狠抓防火阻隔系统建设。

防火隔离带规划要科学、设计要合理、建设标准要提高。凡新造林地,都要按标准配套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在林牧区建设的各类工程设施,必须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做到防火隔离带建设与造林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要注重城镇、林场、村屯等周边防火隔离带建设,避免家火上山、野火进村,火烧连营。

(九)推进扑火装备和物资储备能力建设。

要进一步完善扑火队伍装备配置,配备必要的扑火设备,“521”特快扑火队必须配备2台风力灭火机,1辆运兵车,5把2号工具,1部GPS定位仪和一部通讯工具。要逐步增加大型消防设备,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演练,提高扑火队员熟练使用装备的能力。各地要采取措施,建设好物资储备库,储备数量足够的防扑火物资,为防扑火工作提供物资保障。

四、规范火源管理,减少火灾发生

(十)适时发布防火期公告。

在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时期,各地要及时进入防火期,最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危险时期,要提早进入防火戒严管制期。各级人民政府要适时发布进入防火期公告和防火戒严令。我市规定每年3月15日至6月15日、9月15日至11月15日为防火期,其中4月1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防火戒严期。根据实际情况,各地可提前进入或推迟结束防火(戒严)期。

(十一)强化预测预报和了望监测。

进入防火期,各级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短期和中长期火险天气预报和火险等级预报,防火部门要依据预报制定火险趋势分析报告,要充分运用了望台、望火楼、地面巡护,检查外站、闭路监控、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多种手段,实施全方位、全天候的火情监测,遇有火情,要及时上报,确保妥善处置。各级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对于卫星发现的热点信息,必须立即组织核查,在接到热点信息1个小时内将核查情况反馈到自治区防火办。

(十二)严格规范用火行为。

要制定和完善火源管理制度,依法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用火行为。防火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域,确需进入的,要严格按照审批制度,向旗县以上防指申请办理防火通行证,野外用火许可证,并由批准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各防火检查站要配备专业人员,对过往车辆和行人进行严格检查,经批准进入防火区域作业和生产用火的单位、个人,要签订保证书,交纳保证金,自行配备扑火工具,指定专人负责,严密防范。

(十三)突出抓好防范重点。

对生态工程区、自然保护区、封禁保护区等关键部位和“清明”、“五一”、“国庆”节等关键时段必须增岗加哨,严防死守,要认真组织开展“三查”、“三清”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上坟烧纸是我市引发火灾的一个重要原因,各地要大力提倡文明安全的祭奠方式,要严格按照“入口检,山上查,全面管、处理严”的原则,依法加强重点区域、重要时段的防范工作。

五、科学制定扑火预案,增强安全扑火能力

(十四)修订完善火灾扑救预案。

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完善各级扑火预案,重点火险区要制定嘎查村级预案,市和重点旗县还要制定《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和完善。预案必须做到四落实:即落实交通工具、落实扑火队伍、落实扑火机具、落实后勤保障。

(十五)科学组织指挥。

要强化对一线扑火指挥员的培训,着重开展指挥调度与决策、安全扑火与自救等方面的培训,使他们真正掌握安全灭火的战术和指挥要领,杜绝盲目指挥、盲目扑救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要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要设施和村屯安全置于首位,把防火队员的安全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十六)及时妥善进行扑救。

发生火灾时当地苏木镇人民政府或防火指挥部要立即组织扑救。需要支援的要立即请示,县级防火指挥部必须迅速做出反应,派出前线指挥部,调动队伍,组织指挥扑救。重特大火灾和危险性较大的火灾市防火指挥部要迅速派出前指,靠前指挥,并将火灾情况立即报自治区防火指挥部。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在执行火灾扑救任务时,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火灾扑灭后,要留足够的人员看守火场,经验收合格报当地防火指挥部(重大以上火灾需报上一级防火指挥部)批准后方可撤离。要严格执行火灾归口管理制度、火灾报告制度和火灾新闻报导规定。火灾必须由当地防火指挥部逐级上报。

六、加强防火工作领导,全面落实防火责任

(十七)完善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

各级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防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建立健全以行政领导负责制为主体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行政领导、部门领导和防指成员单位领导责任制。要层层签订防火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负责划定防火责任区,明确责任单位,实行包联责任制。责任领导要经常深入责任区检查指导防火工作,一旦发生火灾,有关领导要及时深入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各有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认真履行职责。林业部门要把防火工作作为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好,发改委要做好相关规划和项目申报工作,财政部门要为火灾预防和扑救提供经费保障,其它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开展工作。

(十八)加强考核和责任追究。

各地要制定和完善防扑火指标考核体系,将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领导得力,预防周密、措施落实、扑救及时、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失职、渎职或责任不落实,思想麻痹,措施不力而引发火灾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二O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延伸阅读

无证酒驾处罚标准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