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抗灾救灾及冬季极端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抗灾救灾及冬季极端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1-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抗灾救灾及冬季极端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今年入冬以来,受冷空气影响,我市接连发生低温冰雪灾害,给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尤其是近期部分地区降雪量大、时间长,致使房屋损毁,设施农业和养殖业受损严重,交通阻塞,旅客滞留。灾情发生后,灾区干部群众积极开展抗灾自救,有效减轻了灾害损失。但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冷空气活动依然频繁,我市发生大范围低温冰雪灾害的可能性很大。为切实做好救灾和防范应对工作,保障全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抗灾救灾和防范应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党的十八大刚刚胜利闭幕,我市正值全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和市旗两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的关键时期,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促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关注民生的高度出发,本着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防范和抗击低温冰雪灾害工作,密切关注气象变化,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完善应急预案和应对方案,周密部署并严格落实各项应对工作,做到应对措施全覆盖。
二、突出保民生、保生产、保畅通,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一)全力保障灾民生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受灾受困群众生活保障放在突出位置,尤其要及时转移安置危房户和房屋损毁的群众,通过选择村部、村民闲置房舍、亲属、邻居住房作为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妥善解决群众居住问题。全面实施灾后救助工作,组织好食品、衣物、棉被、帐篷等救灾物资的发放,千方百计保证受灾群众不受冻、有饭吃、有水喝、有医疗。
(二)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生产自救责任措施,对部分偏远地区尚未收回的农作物和秸秆尽快组织抢收,防止因冻受损。抓紧清理积雪,修复因灾损毁倒塌的养殖棚舍、设施农业温室大棚,提高防寒抗冻能力,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和牲畜防寒过冬工作,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确保交通运输通畅安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车辆和工具,对国省干线和主要县乡公路,尤其是通往灾区的道路进行扫雪破冰清障,抢通受阻道路,尽快恢复交通,确保灾区与外界联系的畅通和各项救灾物资的及时运达。要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一旦发生车辆堵塞,及时对滞留车辆进行疏导分流。
三、明确责任、协调配合,扎实做好各项救灾和防范应对工作
(一)民政部门要深入灾区开展灾情调查核实,及时掌握受灾情况,录制好影像资料,及时上报灾情,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同时认真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
(二)农牧、林业部门要做好农村牧区粮草储备调度和设施农业以及种苗保护工作,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各地设施农业和养殖小区,加强对越冬温室大棚蔬菜瓜果和牲畜防寒保暖工作的指导,帮助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和进行极端天气情况下的正常生产。
(三)公路、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及时做好应急准备,加强运输设施设备检查检修和安全管理,严防重大交通事故和严重拥堵现象的发生,妥善安置、合理疏导滞留旅客。
(四)住建、电业、自来水公司、供热公司以及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企业要抓好供电、供水、供暖、供气等管线和设备的巡查与维护,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一旦受损立即进行抢修,防止大面积、长时间停供现象发生,确保通讯畅通。
(五)气象部门要做好低温冰雪天气过程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提前部署应对灾害性天气提供准确的气象信息服务。
(六)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降温降雪灾害性天气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加强对抗灾救灾和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大防范应对工作力度。针对灾情和恶劣天气形势,迅速成立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进一步增派应急抢险人员。市旗两级包联部门责任人要在灾情发生的第一时间深入到包联点,协调指导当地干部群众进行抗灾减灾救灾工作。受灾地区要及时申报灾情、汇报抗灾救灾情况,以便统筹全局,合理调配救灾物资。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值守应急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出现灾情或紧急重大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及时、准确上报信息,确保应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通辽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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