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1-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近日,我市遭受入冬以来首次大范围降温降雪天气,道路湿滑,居民用火、用电、用气需求量大,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压力加大。为做好冬季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冬季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杜梓在北京参加十八大期间做出指示:“各地、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时刻绷紧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这根弦,把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坚决杜绝重大恶性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好杜梓同志的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冬季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认真开展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部署,公安、交通、消防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当前大范围降雪过后,要组织人员上路清除主要道路及事故隐患路段积雪,保证道路畅通。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一)公安交警部门要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巡逻力度,加大对雨雪天气道路巡逻管控力度,提早发现交通安全隐患,做好事故防范工作。对拥堵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提前设置提示标牌,整治道路通行秩序,加强路面管控,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二)消防部门要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市场、网吧、饭店、歌厅等)、高层地下建筑、“多合一”等重点单位和场所及农村牧区的“清剿火患”工作。对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解决。
(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道路运输管理,指导和监督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做好公路急弯、陡坡路段及城市道路的安全监测,提前备足有关防滑物料,做好应对冰雪天气、确保道路通行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极端天气条件下扫雪除冰等排险除患工作,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行车条件。
三、做好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旗县市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切实担负起安全工作监管责任。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到位、安全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等不认真履行职责而发生重特大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的,市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确保联络和信息畅通。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重大信息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进行处置。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14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