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表彰奖励2008年度全盟广播电视工作先进地区的决定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文号:锡署发〔2009〕13号
颁布日期:2009-02-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表彰奖励2008年度全盟广播电视工作先进地区的决定

锡署发〔2009〕13号

2008年,各地、各级广播电视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原则,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不断提高新闻宣传和节目质量,努力改善广播电视设施条件建设,全面加强依法管理水平,圆满完成了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和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等重大宣传报道任务,为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舆论宣传保障。

为激励先进,推动工作,行署决定对广播电视工作成绩突出的多伦县、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太仆寺旗予以表彰奖励。希望受表彰的地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盟各地要以受表彰的地区为榜样,认真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推动全盟广播电视事业快速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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