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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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9-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3〕1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固原市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9日
固原市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
事项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环境,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按照市委、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高效政府、廉洁政府的总体目标,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一次全面集中清理,确保行政审批依法、公开、规范、高效、廉洁运行,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固原,与全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全面清理原则。本着依法合规、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清理和减少、简化行政审批。凡是市场主体能够自主决定、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能够解决的,一般不设定行政审批;切实减少政府对经济活动及市场主体的干预和限制,减轻企业负担,最大限度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
2、依法行政原则。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和实施必须符合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合理划分和调整部门行政审批职能。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创新审批方式,强化审批监督,推动审批职能配置科学化、合理化,审批事项设立程序化、法制化,审批权力运行公开化、透明化。积极推行电子政务,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3、加强监管原则。深化政务公开,创新监督方式,健全问责机制,完善考核评体系,切实改变“重审批、轻监管”和“重管制、轻服务”的状况。
二、总体目标
凡是国家和自治区明令取消或没有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可以下放的,一律下放;凡是本地不涉及或多年未发生的事项,予以冻结。确保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一半、平均审批时限压缩一半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1、清理压减行政审批项目。对各部门近2年来办件量为零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予以冻结,待需要实施时,由相关部门重新申报、审批。到2013年底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减少20%以上,到2014年底减少40%以上,到2015年底减少50%以上。
牵头单位
:市政府法制办;:市直有关部门。
2、推进企业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对现有企业投资前置审批条件一律取消、清零;确需保留的,由实施部门重新申报、审批;除必须报自治区审批核准的投资事项外,对自然人和非公有制企业的投资项目全部实行备案制,除国家明令限制民间资本进入的行业外,放开民间资本投资领域;除国家明令限制国外资本进入的行业外,放宽外国资本进入固原投资金额的限制和行业限制。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市直有关部门。
3、推进企业登记审批制度改革。除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外,其他前置许可事项一律取消;全面推行行业注册登记“先照后证”,注册资本实缴登记改为认缴登记。
牵头单位
:市工商局;:市工信局、商务局、卫生局、质监局等。
4、推进社会组织审批制度改革。对成立行业协会类、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一律取消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的前置条件,直接向民政部门登记。
牵头单位
:市民政局;:市直有关部门。
(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1、全面改进行政审批流程。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受理、承办、批准、办结等环节的工作标准,明确办理条件、权责和时限,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程序优化和流程改进。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行“即来即办”,办结时限在法定时限内压减50%以上。
牵头单位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直有关部门。
牵头单位
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市、县、乡三级联动的综合政务服务体系,增设行政审批进程查询功能,提高审批透明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进市、县两级行政审批系统联网,建立全市统一互联的集信息公开、网上办理、全民服务、电子监察于一体的网上办事大厅。到2015年,实现市、县、乡三级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达80%以上,社会事务网上办理率达60%以上。:市信息中心;:市直有关部门。
(三)加强监督管理
1、完善监督机制。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行政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鼓励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公民等社会监督。完善监督程序,加强对行政审批过程的动态监督,严格落实问责制。
牵头单位
:市监察局;:市直有关部门。
2、加强电子监察。加快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把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纳入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建立行政审批和收费网上举报投诉系统,完善投诉受理、处理和结果公开制度。
牵头单位
:市监察局;:市直有关部门。
四、清理步骤
清理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开始,到2013年年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自行清理(9月底前完成)。各部门以《固原市市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为基础,认真对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对本部门负责实施的(含以市政府名义审批但由本部门具体承办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其流程、期限、收费等情况,逐一进行审查,按照清理依据、原则及目标,对审批项目提出取消、暂停、下放、委托或保留的清理意见,提出简化、压缩后的流程图和时限。各部门要认真填写《固原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登记表》,并于9月30日前,将书面清理报告、流程图、设定依据、清理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本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集中审核(10月1日至11月30日完成)。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和法制专家,对各部门报送的清理结果进行审查鉴定,逐项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查,最后提请市政府审定。
(三)公布实施(12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经市政府批准,对确定保留、下放、冻结和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向社会公布实施。凡未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不得再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准确,避免遗漏。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应当“依法、准确、完整”地表述。各部门要对行政审批事项“找全、核准”,做到不遗漏、无错误。
(二)分类清理,逐项填报。各部门要对由市政府行使但由本部门具体承办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本部门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清理,分别填报清理表(见附件1)
(三)加强领导,专人负责。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负责行政审批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咨询指导和审查鉴定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搞好清理。清理结果要经集体讨论,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各部门要确保清理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对不按时上报、应付敷衍及早拖延整体工作进展的,将按照行政问责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附件:固原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登记表
附件:http://www.nxgy.gov.cn/uploadfile/201309/1378861820.63.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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