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西政办〔2009〕7号
颁布日期:2009-04-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西政办〔2009〕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在2009年1月9日至13日,在我州境内连续发生3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1月9日20时10分许,格尔木市长城出租公司桑塔纳小轿车,沿109国道由西宁驶往格尔木行至都兰境内2503KM+500m处,与广州本田小轿车发生相撞,造成3死4伤。1月10日18时20分,新疆和田市开元建筑公司现代小型越野车,从新疆行至茫崖境内315国道1102KM+250m处转弯时,车速过快,致使车辆冲下右侧路基连续滚翻,造成2死4伤。1月11日13时许,一辆车牌为青A11560号小轿车由格尔木方向驶往西宁,行至都兰夏日哈境内国道109线2373KM+300m处,小轿车从公路右侧翻出路基,造成2死2伤。

以上事故表明我州的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还存在着问题,道路交通监管仍然是薄弱环节,给我州的道路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各类交通事故发生。现将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道路检查力度。各地区及公安、交通、路政管理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加大路检路查、巡查,特别要加强各地区国道出入口检查站的检查工作,对我州过境车辆及本州车辆都要逐一检查。突出对道路“三超”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严厉查处超载、超速、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农用车非法载客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尤其要加大对州内党政、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检查力度,建立交通安全提示制度,发放提醒卡,对“三超”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州公安局、州交通局会同路政管理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深入重点地区、重点路段进行督促检查。

二、加强运输责任落实。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进一步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把交通设施的技术性能检查以及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放在首要位置,严把运输企业、客运站点、车辆技术和驾驶员资质、资格审查关,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运营工具。重点加强客运站点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安全例检报班制度,切实做好“三品”查验和车辆安全例检工作。加大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督检查力度,落实押运员制度,确保危险品运输安全。加强公路、桥梁的养护工作,针对冬季我州大雪、冰冻等恶劣气候较多的特点,及时和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实施联动,确保交通道路畅通。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要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特别要重点加强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并从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的源头上治理事故隐患,始终保持严管严治态势。要对现有国道、省道干线、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对乡村急弯、陡坡、傍水等险要路段增设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改善公路安全状况,提高公路行车的安全性。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各地区要结合春运特点,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向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和乘客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以及超速、超员、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高全民自觉遵章守法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出行平安。

五、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和使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司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加强本单位车辆管理,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驾驶技能。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坚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公务车辆和人员管理的职责。

六、加强应急预防工作。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不确定事件的发生,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各地区、各单位要提前做好安全应急准备工作,针对冬季雾、雪、冻雨等恶劣天气和河面结冰、路滑、车多以及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安全工作方案及事故应急预案,确保有足够的应急力量,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妥善处理。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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