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交通运输厅督查组对全州交通示范试点检查指导意见建议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省交通运输厅督查组对全州交通示范试点检查指导意见建议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北政办〔2014〕59号 |
|---|---|
| 颁布日期:2014-07-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做好省交通运输厅督查组对全州交通示范试点检查指导意见建议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北政办〔2014〕59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2014年7月1日至3日,由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付大智为组长的督查组一行10人,分综合组、建设内外业组、养护内外业组、内业组四个督查小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测、看实体等方式,先后对我州部分交通发展示范试点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前期审查、计划管理、招投标及工程发包、施工管理及总体形象、质量监管、资金管理、安全生产、廉政建设、农民工工资发放、公路管养、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人员到位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详细的督查指导。在充分肯定一年来我州交通发展示范试点工程建设工作的同时,针对工程建设中专业人员缺乏、责任不到位、质量管控、道路养护、工程试验及检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计划安排、加强前期、完善程序、安保设施、责任落实、健全制度、安全监管、整改措施、总结经验、打造亮点等方面逐一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建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督查组提出的有关问题和整改建议,切实加强项目规范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项目计划管理水平
项目计划管理是开展工程建设的一项首要工作,其好坏、优劣将会直接影响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交通发展示范试点建设的顺利进行。各县政府、州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计划管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交通发展示范试点建设,着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扎实抓好项目计划管理工作。一要抓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各县、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选派最得力干部,组织足够的人员具体抓、专门抓,对已列入规划的项目,要实行“倒计时”制度,全程跟踪,特事特办,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制定出台的一系列支持政策,切实做好工可研究、初步设计、征地拆迁、料场供应等各项前期工作,把每一个交通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做深、做透、做细,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时开工,保证工程进度。二要抓好项目各项审查工作。交通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厅切块下达、自主安排、目标管理的总要求,进一步理顺项目前期审查工作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制定的《海北州公路工程设计审查细则》和《海北州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造价审查细则》,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和技术审查、造价审查两个审查组工作职责,加强对全州计划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技术、造价等方面的审查,切实把好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质量关。三要抓好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发改、国土资源、环保林业等部门要按自身职责积极开展工作,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备案或核准报告、环评、土地预审、规划预审、项目初步设计等工作,确保示范试点项目及时有序和规范实施。四要抓好各项管理体系的制定完善工作。交通部门要在不断修改完善“313”目标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要围绕项目设计、前期审查、建设质量、养护管理、运输管理、行业监督考核、项目资金管理等内容扎实开展体制机制的探索创新,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行为,细化农村公路建设各项责任,明确各职能部门考核评价范围,严格按程序制度办理各项事宜,为交通发展示范试点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五要抓好示范亮点培育打造工作。各县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和推广示范试点建设中的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培育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示范亮点,每年底进行系统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州委、州政府和州交通局。
二、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
(一)落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和交通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在交通建设工程中,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坚持“成也质量、败也质量”的理念,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的质量意识,要摆正质量、速度、效益的关系,把工程质量作为建设的头等大事,花大力气、下大功夫,切实抓紧、抓好。尤其是对此次督查组提出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抓紧落实整改,确保示范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常务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全州交通建设质量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交通建设质量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州、县交通主管部门要做好指导、监督、协调、服务工作,加强本地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查评比活动,奖优罚劣,引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面向市场,狠抓质量管理工作,以强大的政府管控力推动全州交通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二)严格落实质量管控的各项制度措施。随着示范试点规划的全面实施和资金大规模的落实,质量管控的责任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州县交通部门在继续落实“一包四定五统一”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积极建立推行项目建设质量管控领导干部包片负责制度和工程建设质量挂牌督办制度,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对下的指导服务和工作一线上。各县对具体联点责任主体已经明确,要积极配合州上联点领导工作,需要与州上协调落实的,及时通过片区负责人将情况反馈上来。各县必须要创新举措,加强力量,提高管控水平,切实把质量管控放在示范试点乃至交通行业发展的第一位。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把工作精力集中到督促落实协调服务上,多往工地上跑,多往运输一线上跑,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各县政府负责,建立健全交通工程项目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全面建立质量专项台帐和档案,对施工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进行终身责任追究。此项工作由州政府督查室进行专项督查,落实情况及时报州政府。
(三)认真研究解决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针对当前技术力量严重不足的现实问题,各级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拓宽思路,以灵活多样方式于7月底前拿出充实交通技术人员的具体方案,由示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州政府研究。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现有工程管理、质量监督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这些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二要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认真调查研究本地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情况,进一步盘活人力资源存量,充实交通技术力量。
三、严格工程资金监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省、州制定出台的资金管理规定,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严格实行封闭式运作,单独建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对已实施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资金渠道、使用安排等方面要逐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严格规范工程款支付方式和工程结算票据,严禁项目工程款不合规支付,对已竣工的项目要及时编制工程决算。各县政府要加大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力度,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大抽检审计力度,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
四、规范招投标制度和发包程序
各县政府要按省、州有关规定,统一安排和组织全额补助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和定额补助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发包工作,对全额补助且符合招投标要求的项目必须通过省公路局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的招投标,州县纪检监察部门要派人参与监督。对定额补助、可不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各县交通部门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要求择优选择施工单位,规范发包程序,规范签订发包合同,加强施工组织。各县政府和州交通局要加强督促检查,提高招投标和工程发包透明度。年内全面推行项目管理“七公开”制度,围绕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管理、资金使用、工程验收七个方面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农牧民群众的广泛监督,着力打造交通示范试点建设“阳光工程”。要重视加强廉政建设,对交通主管部门和业主代表、专业技术人员要反复进行廉政教育,坚决防止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着力树立海北交通行业新形象。
五、重视安保设施建设
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是确保农村公路安全运行的重要基础条件。各县要加强汛期的交通运输安全和施工安全,针对当前农村公路安全设施较为薄弱、地方投入不足、建设进度较为缓慢的情况,按照省州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对照检查,制定并落实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工作方案,特别是对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的安全设施作为重点专项整治,加大工作力度,加快通村公路安全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不断提高通村公路安全通行能力。新建项目的安保设施必须列入项目设计中,与主体工程实行“四同步”,提高新建项目的安保能力。
六、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农村公路建设是基础,养护管理是保障。各县政府要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职能,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县、乡(镇)、村道分级养护体制和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相结合、常年养护与季节性养护、流动性养护相结合制度,继续大力推行和完善多种形式的养护承包责任制。二是对县政府预算列支的专项养护资金,全额用于县乡公路养护管理。对各地财政年度列支的养护资金,由本县养护机构编制年度养护资金使用计划,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执行,县交通和财政部门负责监督,养护工程资金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核拨。三是积极鼓励乡(镇)政府利用农闲季节,组织沿线群众进行农村公路整修活动,切实管好养好辖区内的农村公路,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确保农村公路的完好和通行质量,切实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四是注重农村公路建设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以人为本,走可持续发展道路,项目实施中要加强环境和生态保护,禁止任意从路基两侧就地取土、破坏路线景观、浪费土地资源等行为的发生。五是认真总结分析,不断完善相应措施,积极做好明年省交通运输厅拟定的在我州召开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现场观摩会的筹备工作和交通发展示范试点建设中期评估工作。
请将此件具体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州政府及州交通局。
附件:省交通运输厅督查组对海北州在建项目检查情况及意见建议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1日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档。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7月21日印发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督查组对海北州在建项目
检查情况及意见建议
一、项目检查情况
(一)西海镇红色旅游景区三分厂至射击场公路
施工单位:青海正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陕西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1、本项目概况
该项目主线全长11.384公里,其中起点至K3+060为整治段,K3+060至终点为改建段,另代建停车场两处。主线整治段路面宽7.0米,改建段K3+060至K6+078路基宽度30米,行车道宽12米;K6+070至终点段,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7.0米,主线路面结构采用5cm沥青砼+20cm水泥稳定砂砾+35cm级配砂砾垫层。
2、检查施工情况
沥青混凝土面层,从检查情况看:大部路段表面应平整密实,无泛油、松散和明显离析等现象;纵横缝搭接紧密、平顺;其它各项技术指标控制较好。
3、建设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1)部分面层产生多条纵向裂缝;沥青混凝土面层与护肩带边缘不密粘;绿化带内回填料为砂砾料,不符合要求;K9+111小桥两侧伸缩缝损坏。
(2)内业资料填写不规范,部分资料虚假。
(二)刚察县哈尔盖镇察拉村哈尔盖河大桥
施工单位:青海隆达路桥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北通畅工程监理公司
1、本项目概况
该桥梁全长149.92米,上部结构为9-16米钢筋混凝土T梁,下部为钻孔灌筑桩基础、柱式桥墩。目前已完成桩基8个,预制梁板5片。
2、检查施工情况
本大桥目前完成的工程量不多,桩基8个、接柱2根,梁板预制5片。
3、建设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1)已加工和待加工的钢筋席地堆放,部分锈蚀较严重;钢筋弯曲角度不到位,焊接质量粗糙;梁板预制时钢筋骨架用垫块不规则,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低;
(2)个别临时用电存在安全隐患;工地试验室简陋,不能发挥其作用。
(3)内业资料方面:部分监理指令不严谨;部分监理指令施工单位没有签字;施工单位内业资料不齐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日常安全管理资料缺失。
(三)祁连县天棚河至默勒公路A标段
施工单位:青海华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海兴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本项目概况
本标段建设里程15Km。主要工程量为土方路基、涵洞、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形式为5cm沥青混凝土面层+20cm级配砾石掺灰基层+35cm级配砂砾垫层。
2、检查施工情况
本标段土方路基、涵洞等工程刚刚开工,目前完成的工程量较少,实体质量未能抽检。
3、建设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1)路基边线不明显,个别路段出现翻浆现象。
(2)已施工3道涵洞,州质监站检查中下指令要求拆除2道,从拆除涵洞的残留部分看所用片石不符合要求,八字墙砌筑工艺差;
(3)内业资料与施工实际不同步,资料欠缺较多。现场监理人员没有有效证件;标准试验、混凝土配合比未能验证批复;监理指令施工单位没有回复,指令不闭合。
(四)祁连县小东索旅游公路
施工单位:青海金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邯郸市新赵市政监理有限公司
1、本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至K3+856段对原有4.5米水泥砼路面两侧各加宽1米后加铺4cm沥青砼面层;K3+856-K8+000、K13+950至终点两段采用4cm沥青砼面层+15cm级配砾石掺灰基层+10cm级配砂砾找平层;K8+000-K13+950段采用4cm沥青砼面层+15cm级配砾石掺灰基层+35cm级配砂砾垫层。
2、检查施工情况
已完成的路基工程施工质量较好,路面垫层平整,无沉陷、翻浆等。排水沟几何尺寸控制较严、线形直顺、砌筑质量好。内业资料较全,归档及时。
3、建设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1)K5+293小桥台身局部砌筑砂浆不饱满,端墙垂直度控制不好。
(2)K5+845小桥防撞墙、台帽外观质量较差。
(五)门源县纳子峡口浩门河大桥
施工单位:青海金丰交通建设工程公司,
监理单位:湖北通畅工程监理公司
1、本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7-20米预应力空心板桥,全长151.12米,目前已基本建成。
2、检查施工情况
该桥长度、宽度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梁板安装较平整,桥面砼平整密实,伸缩缝安装规范;泄水孔位置等符合设计要求;防撞墙线形较顺直。
3、建设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个别桩基与柱偏位,其中:1-0桩柱偏位量较大(10cm以上);桥台外观质量较差;引道填筑的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有堆填现象。
(六)门源县岗什卡旅游公路
施工单位:青海金运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北通畅工程监理公司
1、本项目概况
门源县岗什卡公路起点K0+000接国道227线K143+950处,终点K13+779.093在岗什卡七彩瀑布景点停车场。路线全长13.7Km。设计路基宽度6.5m,路面宽度6.1m,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新建2—13m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一座,接长利用板涵23道,新建板涵1道,C25预制砼U型边沟1048m,路面结构为5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15cm级配砂砾掺灰基层+20cm级配砂砾垫层。
2、检查施工情况
本项目路面垫层已基本完工,路面垫层平整,密实,宽度符合要求。涵洞砼强度推定值满足设计要求、几何尺寸控制较好。加工的碎石级配、粘附性符合要求。
3、建设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1)现场抽检小桥用Ø14mm的螺纹钢筋直径不符合规范要求(10根);钢筋表面标识与供货单上指明的标识不一致(JISCO);路基个别路段有翻浆现象。
(2)内业资料:施工单位部分资料填写不规范;资料签字不真实。监理资料欠缺。
(七)门源县浩门镇至上金巴台公路
施工单位:青海博道路桥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海百鑫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本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线起点K0+000位于岗青公路门源县城K219+765处相接,终点K12+535.746位于门源县北山乡沙沟脑村。主线全长12.535公里(其中利用青克公路1.4705公里),下金巴台支线1.70公里,沙沟脑支线1.751公里,总建设里程为14.516公里。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4.5m,路面结构采用20cm水泥砼+20cm级配砂砾垫层。
2、检查施工情况
本工程路面垫层已施工完成,从现场检查情况看:老路加宽路段路面基本平整、密实;U形边沟砼强度、几何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涵洞砼强度、几何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3、建设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1)K6+565~K12+842段部分路面垫层纵坡不适(感观),起伏情况较明显;局部路段垫层表面坑凹积水较严重。
(2)部分监理指令施工单位没有闭合。
二、州、县交通局公路工程试验室检查情况
州交通局试验检测室建立较为完善,已取得公路工程综合丙级资质,并通过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祁连、门源两县的“农村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室”已经建立,所需的常规试验仪器基本齐全,能满足农村公路一般性最常规检测的需求,可以此试验室为依托,逐步展开常规试验检测工作,为质量监管提供参考。不足之处:试验检测房屋狭小,操作较为困难;部分仪器设备不能够成套(欠缺部分常规设备);试验检测人员缺乏;技术力量薄弱。
三、意见建议
1、进一步加强州质量监督站的技术力量,适度增加质量监督技术人员,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频率,更加突出质量监督重点,针对存在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强化过程控制,加大政府质量监督执法力度。
2、进一步加强州县两级交通局的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技术力量,不断增强质量管控能力,保证海北州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和耐久性。
3、以州局试验室为龙头,促进和带动各县局试验检测室的各项工作,切实发挥各级试验检测室的作用;加大试验检测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试验人员的技术水平。
4、对所监管的农村公路工程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分级逐步推行工地试验室备案制,提高对农村公路工地试验室建设和工作开展的要求,特别是针对沥青混凝土路面、大桥等项目更应强化工地试验室监管,以确保其切实发挥作用,从而完善质量控制体系,起到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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