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树州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州级全面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树州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州级全面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玉政办﹝2015﹞50号 |
|---|---|
| 颁布日期:2015-05-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树州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州级全面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2015﹞5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玉树州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州级全面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3日
玉树州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
州级全面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青海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州决定5月11日—5月31日开展州级全面检查。为使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和范围
(一)检查对象
州级检查主要对州属六县(市)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涉农资金的财政、发改和涉农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进行检查。
(二)检查资金范围和重点
本次检查的资金范围为2013年—2014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牧业、农牧区、农牧民的各项涉农资金(含部门条条下达资金),检查面不低于被检查县涉农资金总量的30%。重点检查农牧、林业、水利、扶贫(含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农村低保、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等专项资金。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冒领、私分农牧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及地点。
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检查2010年以来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在涉农资金各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
(三)检查各县(市)是否严格按照《玉树州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规定认真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四)检查统计各涉农部门2014年底涉农资金结余结转情况(统计结余结转资金额度、占比和主要结转项目)。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以资金拨付去向为路径,从源头(州财政)查至末梢(具体项目和农牧户)。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文件资料、检查账簿凭证、核对账户资金、实地查看项目、随机走访农牧户、组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一)听取工作汇报。检查组深入到县(市),首先听取市(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工作汇报,了解掌握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和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二)查阅文件资料。重点查阅预算下达文件、项目实施方案、相关批复文件、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资料、项目工作总结、检查验收报告、审计报告等。有无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问题,有无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问题,有无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问题。
(三)检查账簿凭证。重点检查账簿资料是否齐全,账证、账表、账实是否相符,凭证是否合规,科目设置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有无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有无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问题,有无滞留、延压项目资金问题,有无虚列支出、白条入账、大额提现等问题。
(四)核对账户资金。重点检查财政账户、单位账户和项目账户设置是否合理,账户管理是否规范。核对账户专项资金拨入、拨出及结余情况,有无滞留、迟拨和违规拨付资金问题。
(五)实地查看项目。对有建设内容的项目,随机抽取不低于该类项目资金总量10%的项目进行实地检查,依据项目建设方案和项目批复,核对项目工作量完成情况。检查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有无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问题,项目是否按规定期限完成。
(六)随机走访农户。对补贴到户项目,每类项目每县随机抽取不少于10户农牧户进行调查走访,重点调查补贴政策是否不折不扣落实,补贴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有无冒领、私分农牧民补助、补贴、补偿资金问题,有无从补贴资金中代扣代缴相关费用问题。了解农牧民群众对惠农政策执行的满意程度和意见建议。
(七)组织召开座谈会。在检查中,检查组可根据检查工作需要,分别组织召开涉农单位、乡村干部、农牧民群众代表座谈会,听取干部群众对涉农政策、资金管理、项目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
四、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5月13日。组织召开工作布置及培训会议,安排具体任务,领取检查相关资料,开展检查前培训,提出工作要求。检查组成员碰头,确定组员分工、乘车安排、行动时间等具体事宜。
(二)全面检查:5月13日—27日,各检查组分赴及所属县(市)开展检查。
(三)撰写提交检查报告:5月20—25日,各检查组整理、统计、汇总检查资料,撰写提交检查报告。
五、检查组组成
本次检查人员从州级各成员单位、州财政局相关科室抽调,分组开展检查。
玉树市检查组由州人社局牵头,州审计局、州扶贫局配合。
组长:邵春鹏
组员:王秀红,昂文达哇,李勇(联络员)
称多县检查组由州发改委牵头,州民政局,州教育局配合。
组长:赫广春
组员:祁宝,周明邦,麻成学(联络员)
囊谦县检查组由州农牧局牵头,环保局、经贸委配合。
组长:才仁扎西
组员:朝加,孙洪斌,李春梅(联络员)
杂多县检查组由州水利局牵头,州科技局、州卫计委配合。
组长:丁豪
组员:索南多杰,王丰豪,候海英(联络员)
治多县检查组由州林业局牵头,州交通局、州残联配合。
组长:昂江多杰
组员:马剑龙,张常青,丁海山(联络员)
曲麻莱检查组由州住建局牵头,州民宗局、州国土局配合。
组长:仁青
组员:马兴魁,穆利杰,卡央(联络员)
州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此次州级全面检查工作进行全程督导。
六、工作要求
(一)州级全面检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组组长要按照本方案合理组织调配检查力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检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检查组成员要服从组长安排,认真按分工做好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向组长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各检查组联络员要切实负起联络协调之责,确保检查组与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被检查地区之间信息通畅。对检查工作中采取的好的做法、经验和工作情况可通过编发工作信息及时向州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二)各县(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力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在工作协调联络、办公条件提供、文件资料提交、相关会议组织、食宿及车辆安排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
(三)检查组到县(市)后,听取县(市)工作汇报,了解掌握全县(市)涉农资金规模和流向,主要检查掌握县(市)涉农部门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情况。具体检查项目和资金类型由检查组依据本方案相关规定合理安排确定。
(四)各检查组要注重工作底稿和检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到每项检查结论有相关资料做支撑。每项检查结论由检查组集体研究作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落实相关事实,据实写入检查报告。对事实清楚、性质较为明确的问题,检查组可以研究定性、并写入报告。对事实不易查明、难以定性的问题,检查组暂不作定性,只将问题具体表现和线索写入报告。检查结论和检查报告不向检查对象反馈。
(五)各检查组要严格遵守时间安排,不得随意压缩或拖延检查工作时间,5月25日前各检查组必须将检查报告(包括县级报告和检查总报告)及相关附表、资料提交州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为确保检查期间人员食宿安全,检查组所到之处由州、县(市)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标准统一安排食宿。住宿严格按规定标准安排,居住在本地区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七)检查人员在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要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擅自向检查对象透露检查工作相关情况,不得接受礼品、宴请,不得参加检查对象安排的旅游、娱乐和其他与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
(八)各检查组长要认真履行职责,检查工作期间要注重车辆、人员、财物、资料等安全,出现安全问题要及时向检查牵头单位和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州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周洪波0976-8822698
白玉花0976-8822685(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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