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畅安舒美山东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畅安舒美山东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政办字〔2014〕44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枣庄市“畅安舒美山东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6日

枣庄市“畅安舒美山东路”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我市公路通行环境,提高公路综合管理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服务,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畅安舒美山东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4〕1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提升公路畅通、安全、舒适、美化水平的总目标,到2015年底,全市公路路网结构更趋合理,通行安全保障明显提高,行车秩序明显改善,路域环境进一步改善;逐步实现管理决策科学化、养护作业规范化、路网调度智能化、运营服务精细化、应急救援高效化、路政管理法治化,努力营造畅通安全、绿色低碳、高效便捷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提升公路畅通水平

1.推进改革创新。稳步推进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层级清晰、集中统一、事权明确、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公路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着力构建“精细化、预防性、链条式”管理运行机制;推进科学决策体系建设,提高公路资金管理使用效率;推进管理重心前移,建立完善集约高效的养护运行机制,开展公路养护信息化建设;强化经营性收费公路监管,探索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统筹发展的新机制;积极开展新技术研究,推进公路科技进步,提升公路科技创新能力。

2.提升公路质量。按照“管理科学化、操作规范化、质量精品化、生产安全化”的目标实施大中修工程,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技术标准,全面掌控工程质量。积极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先进的养护技术,加强日常养护管理,深入开展全面、全季节、全周期的“三全养护”,稳步提升公路使用性能,确保国省干线公路总体技术状况指数达到90以上;高速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大于95,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大于85;一、二类桥梁比例达到95%以上。

3.提高通行能力。坚持统筹规划,加快高速公路建设和国道省道路网改造,路网结构更趋合理,通行更加顺畅。巩固提高“五大养护工程”建设成果,突出抓好重要节点、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的弱项提升、绿化水平的提高,全面提升公路通行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出行需求。

4.规范通行秩序。深入开展“平安行•你我他”专项行动,加强公路交通秩序整顿,大力整治高速公路大型货车长期占压超车道或紧急停车带、随意上下乘客和车辆违章行驶、超速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集结闯岗、暴力抗法等行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疏导交通,避免长时间压车、堵车事件发生;多部门联合执法,全面清理、取缔占用公路用地修车、洗车摊点和占路集市贸易、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维持良好通行秩序。

(二)提升公路安全通行水平

1.加强公路保护。认真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依法划定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设置标桩、界桩,依法拆除清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和长期堆放的占压物;严厉打击损坏路产、随意挖掘、偷盗公路附属设施等涉路违法行为;加强桥涵保护和桥梁上下游控制区管理,严格禁止在桥涵构造物规定距离范围内采矿、挖沙、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行为。

2.严格公路执法。认真落实《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加强路政管理,保护路产路权;切实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超限率控制在5%以内;加强公路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完善管理执法标准体系,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收费,严格收费政策,严厉打击各类偷、逃费行为,维护良好的收费秩序。

3.继续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实施安保工程,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开展平交道口整治;加强桥涵养护管理,强化桥梁动态监管和实时监控系统建设,现有危桥改造率达到100%;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监管,规范施工作业区布设,保障施工作业现场安全和车辆有序通行。

4.加强应急处置。加快路网监测体系建设,完善监控系统,实现所有高速公路及重要国省干线公路网络的可视、可测、可控;推进公路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建设,建立预警信息快速通报与联动响应机制,实现交通运输、公安、安监、消防、气象、卫计等部门信息互通和联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构建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应急处置网络。

(三)提升公路舒适通行水平

1.深化人本服务。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节假日免费通行等惠民政策;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体系建设,ETC车道覆盖率主线收费站达到100%、匝道收费站不低于90%;完善指路、指示标志体系,实现公路标志的规范化;完善动态交通信息发布系统,提供多方位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设施,推进一、二级公路服务点建设,逐步实行管理服务星级考核;加强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优化服务环境,拓展服务内涵,提升服务品质。

2.完善服务功能。对沿线社会服务场所的功能和布局加强规划控制,完善加油站、维修厂、餐饮住宿等现有服务设施功能;加强监管,提升文明服务水平,充分展现“鲁南门户城市”的良好形象。

(四)提升公路美化水平

1.强化路域环境整治。按照“交通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和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的“八个无”目标,全面清除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统一规划设置非公路标志;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白色污染、垃圾堆、柴草堆、杂物堆和废弃建筑物等进行全面清理;突出穿村镇路段整治提升,做到路宅分家设施齐全,排水系统畅通完善,临街牌匾整齐统一,绿化效果美观舒适。

2.美化行车环境。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加强环城森林公园绿道管护,进一步开展沿线荒山、破损山体生态治理与恢复,及沿线河道、湖泊等自然景观的绿化美化。以线路绿化为主线,以省市际交界、城市出入口为重点,丰富公路绿化内涵,按照“阶梯绿化、四季常青、三季有花、成林成带”绿化新模式,打造多树种、多层次的复合生态群落和绿化景观,实现“高、大、厚、密、彩”的景观效果,把公路两侧建成高标准的绿化林带和经济林带。

三、职责分工和实施步骤

(一)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负责对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公路基础设施、综合管理、服务设施和应急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具体实施,并负责用地范围外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公安局负责道路通行秩序整顿和应急事件交通疏导;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各区(市)政府负责制定本辖区活动实施方案,配合做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具体负责集中排查国省干线公路沿线两侧用地范围外可视范围内建筑控制区和沿线路域环境,规划沿线社会服务设施,提出具体整治意见,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实施步骤

我市创建活动自2014年10月开始,2015年年底前结束。

1.动员部署(2014年10月20日前)。部署工作任务,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标准和检查考核办法。

2.集中实施(2014年10月21日—2015年9月30日)。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根据工作标准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找公路基础设施、综合管理、服务设施和应急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市)政府对公路沿线两侧用地范围外可视范围内的建筑控制区保护和路域环境进行集中排查。各区(市)要将整改意见、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于2014年10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枣庄市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3.检查总结(2015年10月1日—12月31日)。结合活动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工作标准,分别于2014年11月、2015年4月进行两次全市检查,2015年12月对全市“畅安舒美山东路”活动进行总结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市政府确定由枣庄市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创建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市公路局具体负责活动的指导、督促、协调、调度和检查;向领导小组定期汇报活动开展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动员部署,落实责任主体,细化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完善保障措施,推动全市“畅安舒美山东路”创建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各区(市)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并于10月20日前报市公路局(联系电话:8999161;传真:8999123)。

(二)资金保障。各级要加大国省道养护管理资金投入,根据“畅安舒美山东路”创建活动的工作要求,按照有关事权划分政策规定,确保养护管理资金落实到位。省级资金主要用于国省道日常养护管理和工程项目的路面大中桥投资,市、区(市)资金主要用于国省道项目的路基小桥涵、征地拆迁、前期工作费等配套资金支出,以及公路用地范围以外的整治活动。

(三)宣传发动。各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切实做好公路沿线群众的沟通交流工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加快公路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监督检查。各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市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检查,检查结果向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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