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2-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
枣政办字〔2014〕5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汲取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中的经验,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是有效应对和科学处置突发事件的重要载体。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对于规范突发事件事前预防、事发应急响应、事中应急处置、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市)、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枣庄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全面分析近年来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结合风险隐患评估情况,对现有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努力构建“市级总体预案为统领、专项预案为支撑、部门预案为补充、基层预案为基础”的应急预案体系。
二、全面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和修编
市直各部门和单位要对照《枣庄市应急预案及编制责任单位明细表》,对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集中进行编制和修编。对缺项的应急预案抓紧组织进行编制,对工作机构、危险源、应急资源等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预案抓紧组织进行修编,并按规定做好预案备案。各区(市)可参照市里的应急预案目录,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组织进行相应的预案编制和修编,并指导基层单位做好预案编制和修编,按规定做好预案备案。
预案编制和修编要认真总结分析以往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背景和趋势,加强对各种危险源、风险隐患因素和现实应急能力的分析评估,科学预测可能产生的突发事件,合理划定突发事件类别和等级标准。要根据突发事件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紧扣实际需要,细化组织领导、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信息报告、善后处置等措施。要组织做好应急预案涉案单位征求意见、专家评审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注意上下级应急预案之间的衔接,确保应急响应及分级标准一致。
三、统一编制预案简明操作手册
各区(市)、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应急预案编制和修编,统一同步编制预案简明操作手册,突出流程化、图表化、简单化,制作简明、规范的处置流程图和应急联络表。即:按照突发事件分级响应制定处置流程图,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按照相关流程展开处置;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等要建立表格,救援队伍要详细注明人员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应急处置职责,应急物资要注明名称、数量、存放地点、保管人联系方式以及运送方式,确保应急处置时人员、物资及时到位。
四、切实加强应急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是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宣教培训的主要途径,是提高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能力的有效手段。各区(市)、各部门单位要立足应急处置实际需要,合理设定演练背景,科学安排演练流程,切实做到演练流程环环相扣。演练指挥调度统一有序,相关单位要配合紧密,应急反应快速有效,应急保障充足有力,切实发挥好应急演练作用。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由预案制定或牵头制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各部门和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和修编、预案简明操作手册编制和应急演练工作。专项应急预案和简明操作手册(包括处置流程图和应急联络表)要于2014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编制和修编,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正式文件一式三份)。
(二)各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牵头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应急预案每年有计划地组织进行演练(模拟实战演练或桌面推演等均可)。演练组织单位需在演练结束后将演练方案、脚本及总结报告、影像资料,一并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否则不予认定。
(三)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将对应急预案编制和修编、预案简明操作手册编制以及应急演练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通报,并纳入年度应急管理目标考核,同时作为相关突发事件处置责任认定的依据。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陈超
联系电话:3227779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枣庄市应急预案及编制责任单位明细表(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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