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交通厅关于印发《2009年交通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交通厅文号:晋交法字〔2009〕97号
颁布日期:2009-03-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2009年交通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晋交法字〔2009〕97号

各市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2009年交通法制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交通法制通知

山西省交通厅办公室2009年3月5日印发

2009年交通法制工作要点

2009年的交通法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国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以依法行政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治交进程,为推进综合运输协调发展,促进区域、城乡交通一体化作出新的贡献。

一、着力推进地方交通立法工作。按照急需先立、急需先修和“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交通立法工作,围绕行业管理的重点,出台《山西省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办法》、《山西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完成《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的修订工作;力争完成《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条例》的制定工作,做好修订《山西省公路管理条例》等的前期工作。

二、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在转变职能、提高效能方面下功夫。加快省市两级交通政务大厅的建设,实行交通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对外。依托山西交通网,全面推广《山西省交通厅行政审批系统》,实现全系统网上申请、网上审批。做好已取消或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工作,制定统一的管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事后备案和日常监管制度。

三、加强依法行政,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实施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和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具体标准,并把行政执法考核列入对所属部门及下级单位的年度考核,健全完善评议考核机制,在全系统开展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使用;完成公路、道路运输管理行政处罚行为量化和行政处罚基准的制定工作,细化行政处罚内容,规范自由裁量权;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统一规范行政复议文书,建立健全全行业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认证和管理制度,同时探索和改革行政复议方式,方便人民群众行使权利,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和效率。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统一全省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今年上半年完成此项工作。二是加强基础管理,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档案管理、执法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以及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组织开展交通行政执法年度审验及换发新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工作。三是深入开展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整顿,逐步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四是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业务培训,重点是开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培训和行政执法文书的使用培训。五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凡进必考制度,以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五、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交通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深化普法教育,弘扬法制精神。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引导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交通执法人员不断提高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原则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依法治交工作理念,增强各级交通部门和交通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素质。继续抓好重点内容和新颁布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生产安全、路政管理、交通运输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

六、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对交通法制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全省交通系统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的高度,把交通法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党组(党委)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制,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加强考核,抓好落实。要进一步加强交通法制机构的建设,严格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培训和考核,加大专项经费的投入,做好专款专用,为交通法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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