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刻汲取同煤集团姜家湾煤矿透水事故教训在全市范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同政办发[2015]51号
颁布日期:2015-05-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深刻汲取同煤集团姜家湾煤矿透水事故教训在全市范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委、局、办,各企业:

为深刻汲取同煤集团姜家湾煤矿“4•19”透水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汲取教训,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同煤集团姜家湾煤矿“4•19”透水事故教训,深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举一反三防堵漏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特别是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研究,周密部署,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深入基层一线督查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到位。要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要求,不断细化和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督促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明确工作重点,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级、各部门要针对本县(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按照职责分工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白,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各类隐患。

此次大检查要覆盖所有行业领域,突出煤矿、道路交通、油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建筑施工、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特种设备、电力、农机、水利、林业、民爆、铁路、民航、旅游、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

要把煤矿作为重中之重,将推进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紧密结合起来,把整合煤矿安全监管、瓦斯水害治理、煤矿复产验收作为大检查的重点内容。道路交通、油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等其他各行业领域都要结合各自实际和特点,研究确定本行业领域大检查的重点内容、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自整,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检查,市行业监管部门督查,市政府安委会综合督查的方式进行。

三、领导机构

成立大同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组长:李俊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李世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克建市委常委、副市长

曹惠斌副市长

张韬副市长

刘振国副市长

杨勤荣副市长

成员: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安委办,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曾彪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副主任:张海宁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安监局副局长

王江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安监局副局长

郭福周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安监局总工程师

杨卫东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安监局副调研员

张智佳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安监局副调研员

成员:市安委办全体人员

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精心组织实施。

四、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要突出企业自查。各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和义务,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要层层明确本企业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人,企业法人代表要对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负总责。各企业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周密组织部署,认真开展排查,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场所、岗位、设备等进行无一遗漏全面细致的排查。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全程记录。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排查出的所有隐患签字确认。对在大检查包括前一阶段大检查中排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建立隐患排查数据库。要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要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停产停业整顿,隐患整改完毕要逐一验收销号。

二要突出政府督查。县(区)政府及各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都要制定检查方案,组织精兵强将督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明确相关人员抽查检查的责任;要明确检查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检查频次,督促监管人员认真履职。要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企业交叉互检、有关专家会诊,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严肃查处突出问题。要坚持“四不两直”突查方式,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进行督导、抽查及检查。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突查一次,分管副职每月至少突查两次。市政府安委办要对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开展大检查的情况适时进行综合督查。

三要突出问责追究。要强化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工作进展缓慢、检查不认真的,要通报批评;对在大检查期间发生较大事故的县(区),市政府约谈该县(区)主要负责人;对大检查期间因没有排查出隐患造成事故的企业,县(区)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强化对隐患排查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对上级部门督查抽查中发现而企业在自查中却没有排查出的隐患,要追究企业隐患排查相关人员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上级部门督查抽查中发现而企业在自查中没有排查出重大隐患的,视同发生较大事故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问责。要加大对隐患整改的责任追究,对发现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视同发生较大事故对企业和政府部门相关人员进行问责,造成事故的,依法从严问责。各县(区)要在主流媒体设立安全生产大检查曝光台,定期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不认真、不彻底的部门、企业及人员予以曝光。要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各县(区)要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列入“黑名单”企业的条件,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于2015年5月8日前将大检查方案报市政府安委办,每月5日前将大检查进展情况、领导带队督查情况、公开曝光案例和大额处罚企业名单报市政府

安委办,市政府安委办每月进行通报。

联系人:武培忠王小平

联系电话:519303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8日

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分组名单

第一组

组长:李世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卫东、张志斌、贾建刚

督查责任部门:市食药局、市政府应急办、市重点办

督查范围(行业):食品药品、应急管理、重点建设工程

第二组

组长:王克建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胡建业、张士杰、杨立宪、麻树田、席有福、于应征、杨世刚、李忠

督查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农机局、市气象局、大同公路分局

督查范围(行业):交通、国土、水务、农业、林业、农机、气象、公路

第三组

组长:曹惠斌副市长

副组长:李培德、刘国庆、林刚、支树华、柴守吉、栗培林、曹旭、李恒瑞

督查责任部门: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粮食局、大同烟草分公司、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

督查范围(行业):特种设备、卫生、粮食、烟草、体育、商务、工商、中石油、中石化、文化

第四组

组长:张韬副市长

副组长:吕生祉、赵晓宁、马安全

督查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督查范围(行业):学校、环境保护、新审批项目

第五组

组长:刘振国副市长

副组长:王武道、李易新、杨立新、杨设、宋世义、杨东卫、杨建平、郭立冬、赵劲、王向东

督查责任部门: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住建委、市消防支队、市市政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大同民航机场管理局

督查范围(行业):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运输、消防、民爆、城镇燃气管网、地质灾害、民航

第六组

组长:杨勤荣副市长

副组长:仝杰、刘海红、曾彪、李春平、荆虎、于海军、胡立国、武登峰、李旺、张佃生、尉连生

督查责任部门:市煤炭局、大同煤监分局、市安监局、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城联社、大同供电分公司、市邮政管理局、市旅游局、市文物局

督查范围(行业):煤炭、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电力、邮政、地质勘查、旅游、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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