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同市企业开展“知责、履责”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同政办发[2013]81号
颁布日期:2013-05-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大同市企业开展“知责、履责”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企业:

为深入推进“十大工程”之一的“平安创建工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企业开展“知责、履责”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3〕66号)要求,决定于5月25日至11月30日在全市企业开展“知责、履责”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29日

大同市企业开展“知责、履责”

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省、市政府“两个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企业开展“知责、履责”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一、竞赛内容和目标

在全市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内部车间(分厂、区队)、班组、岗位之间,广泛开展以“知责、履责”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每名员工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强化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培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知责制度化、履职规范化”,努力实现“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知责、履责”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领导组,全面领导竞赛活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委办,负责竞赛活动的日常工作。

组长:王克建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王武道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梁全胜市政府副秘书长

曾彪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刘海红大同煤监分局局长

仝杰市煤炭局局长

马安全市发改委主任

刘建明市经委主任

荆虎市国资委主任

李易新市住建委主任

潘志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培德市质监局局长

张翠萍市卫生局局长(兼)

李卫东市药监局局长

杨立新市市政管委会主任

杨设市房管局局长

吕生祉市教育局局长

张明生市交通局局长

栗培林市商务局局长

杨立宪市水务局局长

尉连生市文物局局长

张佃生市旅游局局长

杨建平市司法局局长

李恒瑞市文广新局局长

曹旺市农机局局长

王晓忠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薛凯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郭立冬市公安局危管处处长

各县(区)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区)长。

三、方法步骤

活动分七个阶段进行,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组织。

(一)动员部署(5月23日至5月31日)。要结合实际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周密安排。

(二)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岗位作业标准(6月1日至6月30日)。各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职责、操作规程和岗位作业标准,并将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悬挂于醒目位置。

(三)培训和考试(7月1日至7月30日)。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订岗位履职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培训员工,使每一名干部职工熟知牢记自己的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岗位作业标准,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四)“知责、履责”安全承诺(7月10日至7月30日)。各企业要积极开展“知责、履责”安全承诺,每一名员工向班组承诺,每个班组向车间(分厂、区队)承诺,每个车间(分厂、区队)向公司承诺,企业法人代表要向全体职工和社会公开承诺。

(五)岗位达标和集中隐患排查治理(7月11日至11月20日)。各企业的车间(分厂、区队)、班组、岗位按照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岗位作业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达标活动。同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倒查隐患形成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防止同类隐患和问题重复出现。对发现的一般隐患及时排除,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重大隐患要做到“五落实”(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并挂牌限时治理。

(六)督导检查(6月1日至11月20日)。各县(区)政府、市直部门要按照职责,认真检查督导责任区内企业竞赛活动开展情况。县(区)对本行政区内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市直部门对县(区)进行督查,每个县(区)抽查20%以上的企业。

市政府安委办将不定期的抽调有关行业部门和专家,对各县(区)政府、企业开展竞赛活动情况进行督查。

(七)总结表彰(11月21日至11月30日)。各企业要认真总结,对先进个人、先进班组、先进车间(分厂、区队)进行表彰。各县(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先进企业进行表彰。市政府将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竞赛活动情况作为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竞赛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一把手要亲自安排部署,经常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将竞赛活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抓出成效。

(二)要大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三)要跟踪问效,按时上报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每月25日前向市政府安委办报送竞赛活动进展情况。11月30日前报送书面总结报告。市政府安委办将适时通报活动进度和信息报送情况,并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分内容。

联系人:武培忠王小平

联系电话:51930385193383(传真)

信箱:dtwxping@126.com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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