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市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市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4〕49号

尧都区人民政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临汾市市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9月26日

临汾市市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山西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晋综治办〔2013〕25号),迅速落实“8·26”市长办公会专题会议精神,提高管理社会能力,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管理水平,推进我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打造平安临汾、和谐临汾、智慧临汾,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平安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运营商建设维护、政府租赁应用”的原则,依照“政府引领、公安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分级负担”的方式,新建和整合市区公安视频监控资源,进一步扩大城区视频监控点位的覆盖密度,全面建成覆盖面广、技术先进、功能齐全、资源共享的层次化视频防控网络,全面提升政府应急管理能力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智慧城市建设,结合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以应用为驱动,引进视频监控新技术、新产品,深化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覆盖现有城区并与城市建设扩展步伐同步跟进,构建层次化网格化视频监控智慧防控体系,建立实时预警应用模式,提升视频侦查效率,创新视频侦查技战法,使系统具有较强的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构建集打、防、管、控和服务于一体的视频监控实战应用体系。

2015年2月底前,在市区范围内新建各类高清摄像机点位2402个,整合原有可用摄像机点位446个。

三、技术要求

临汾市市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要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安部、省公安厅相关技术规范为技术支撑,施工和验收应严格按照《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1)和《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解码技术要求》(GB/T25724–2010)等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并根据《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实施细则》和省公安厅下发的《山西省视频监控系统总体架构及技术要求》开展建设。

四、建设模式

为积极推进通信运营企业参与智慧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行“谁投资、谁建设、谁维护、政府租用”的建设模式,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实行招投标各项工作。市本级、尧都区、临汾经济开发区、临汾钢铁公司按其辖区建设数量比例分担费用,按年度租赁使用;租赁价格确定要综合考虑网络费用、电费、运行维护费,折旧费用、资金利息和合理利润,由有关部门审定后纳入财政预算。如因城市扩建新建、设备老化更新、租赁费用市场发生较大变化,租赁费用由双方商定,另行计算确定。

五、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确保市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整体应用效益的发挥、形成自上而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成立市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

(一)领导组成员

组长:杨治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马德荣市公安局局长

师学瑾市发改委主任

曹洪安市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范春雷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综治办、监察局、公安局、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临汾电力分公司、尧都区人民政府、临汾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汾钢铁公司。

领导组全面统筹协调市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协调各职能部门、市区有关单位,按照管理范围及职责分工成立专门机构并抽调专职人员,配合完成市区视频监控系统新建整合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局长马德荣兼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明星、石有、李顺福、赵红海担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市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保障建设进度。

联系人:刘继明联系电话:13903470056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发改委:负责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作为社会公共安全项目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财政局:参与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相关招投标工作;核算、确定视频监控系统合理租赁费用;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结合地方财力,将视频监控系统租赁费用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

市公安局:负责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推进和协调工作;负责系统顶层设计和布点勘察;建立长效的视频资源应用机制,组建视频实战专职队伍;打击破坏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运行的违法行为;其他日常性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中涉及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施工许可。

市住建局:负责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中立杆、借用灯杆、铺线需要的挖坑、破路、毁绿的许可,并指导施工单位规范建设。

市规划局:负责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

临汾供电公司:负责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取用电纳入城市供电电源体系,根据监控点建设位置,做好用电线路的规划和施工,确保前端监控点电源保障;合理核算用电费用。

尧都区人民政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汾钢铁公司,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各自职能部门职责分工,保障覆盖本辖区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顺利实施。

六、主要建设内容

临汾市城区新建各类高清摄像机点位2402个,整合原有可用摄像机点位446个;

建设安装的摄像机覆盖临汾市主城区(东至108国道、西至桃临线、南至南外环、北至机场大道)、重点场所、重要路口、路段及城区出入口;

建设视频监控系统专用视频网络和视频安全接入系统;

建设视频监控分布式集中存储系统和监控系统运维中心;

建设视频监控共享互联平台、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和视频图像信息实战应用平台;

改造建设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119、122三台合一配套系统。

七、进度安排

2014年10月1日前完成新建监控点和摄像头布点设计;

2014年10月1日前制定市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方案并完成专家评议工作;

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公安局中心平台建设及三台合一改造;

2015年1月31日前完成前端工程建设;

2015年2月28日前完成整体项目施工、验收。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手段,是提高政府管理社会、处置突发事件的重要技术保障,是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构建起“党政领导、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大力推进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尧都区人民政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汾钢铁公司要成立相应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领导组,并将成员名单上报领导组办公室。市直各相关单位需要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联系人名单报领导组办公室。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市公安局作为牵头部门,要根据临汾的地理环境特点,充分结合已建治安监控点位和交警所建的监控点位,统筹兼顾,做好系统建设总体规划、技术要求、实战应用、监督保障等工作,构建社会治安视频防控体系和城区网格化的视频防控网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确保形成整体合力。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市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组织专门力量解决施工单位在建设中遇到的困难,特事特办,加快工程进度,为视频监控系统的全面建设和应用奠定良好的基础。领导组要定期召集会议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各部门量化任务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的责令限期整改。

(三)统一标准,规范建设。市区新建整合视频监控系统工作要严格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的规定执行,根据现有视频监控系统基础、制定具体建设方案,做好整体规划、科学布点等顶层设计工作。严格按程序开展设备招投标采购,市发改、财政部门全程参与,要按照《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好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方案论证、监理监督、系统检测、工程验收等工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设计科学、布局合理、质量可靠,确保市区新建整合视频监控系统达到贴近实战、讲究实用、收到实效的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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