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太原人居环境专题调研及发展报告汇编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并政办发〔2010〕83号
颁布日期:2010-09-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太原人居环境专题调研及发展报告汇编工作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0〕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人居环境建设,根据国家建设部要求,市政府决定开展太原人居环境专题调研活动,并在调研基础上汇编大型文献——《太原人居环境发展报告》。现就调研汇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总结和宣传我市人居环境建设成果,发掘和推广我市在人居环境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实现人居环境建设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我市争创和申报“山西人居环境奖”、“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奠定基础。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工作协调指导,成立《太原人居环境发展报告》编辑委员会,张兵生市长任主任,吉久昌副市长任副主任,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编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办公室主任由住建部建筑杂志社赵江担任,负责调研、汇编等日常工作,市住建委做好日常协调工作。三、调研和编辑内容以“山西人居环境奖”、“中国人居环境奖”和“联合国人居奖”的评选指标、考核体系为依据,以相关部门服务职能、各县(市、区)政府规划建设管理、城市住宅与房地产、重点工程建设、科技建筑、城市交通路网、金融服务、通讯网路、市政供水供电燃气及污水处理、环境整治、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为重点,全面总结我市人居环境建设经验和成果。四、宣传措施为做好人居环境奖及人居环境范例奖(项目)申报、培育和储备工作,充分发挥《太原人居环境发展报告》的宣传和服务功能,《太原人居环境发展报告》编委办在调研基础上精选部分单位(项目)作为“太原人居环境建设优秀试点单位(项目)”和“太原人居环境建设突出贡献单位(项目)”,并颁发证书和牌匾。《太原人居环境发展报告》将留出适当版面,选登推介我市优秀企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确保调研、汇编工作按期完成。联系人:刘俊林联系电话:0351-562562013994293065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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