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2011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检查考评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01-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2011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检查考评的通知

陕政办函〔2012〕1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10年2月5日,省政府领导分别与10个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及省教育厅等14个行业系统负责人签订了2010—2011年《陕西省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和《陕西省人民政府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以上2个责任书统称《消防安全责任书》)。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省政府近期将对《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2012年2月8日。

二、人员分组

考评工作分为四个组:

第一组:考评西安、咸阳市政府,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通信管理局、长庆油田公司。

组长:省公安厅1位领导

副组长:省公安厅消防局1位领导

成员:省卫生厅1人、省电力公司1人、省公安厅消防局2人

第二组:考评宝鸡、渭南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卫生厅、省粮食局、中石化陕西分公司。

组长:省公安厅消防局1位领导

副组长:省教育厅1位领导

成员:省教育厅1人、省文物局1人、省公安厅消防局2人

第三组:考评汉中、安康、商洛市政府,省文物局、省兵器工业管理局、省电力公司、中石油陕西销售公司。

组长:省安监局1位领导

副组长:省卫生厅1位领导

成员:省旅游局1人、省广电局1人、省公安厅消防局2人

第四组:考评铜川、延安、榆林市政府,省广电局、省旅游集团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公司。

组长:省文化厅1位领导

副组长:省工商局1位领导

成员:省粮食局1人、省通信管理局1人、省公安厅消防局2人

三、考评内容

《消防安全责任书》确定的各项内容。

四、考评方法

考评以《消防安全责任书》为依据,结合考评细则,采取听汇报、查记录、档案、文件等形式,严密实施,全面考核,综合打分。

五、评比奖励

考评结束后,省政府将按成绩对4个先进市政府、4个行业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1.各市(区)、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对照已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要求认真梳理,抓紧准备,积极做好工作。

2.参与考评的人员要提前安排好本单位的工作,考评期间不得请假。各考评组要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考评细则进行打分。

3.各考评组在各市(区)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情况考评结束后,要分别形成书面反馈材料。对各行业的考评,各组形成综合材料。各考评组书面材料电子版统一交省公安厅消防局。

4.具体考评时间、考评人员另行通知。

附件:

1.陕西省人民政府2010—2011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考评标准.doc

http://knews.shaanxi.gov.cn/uploadfile/images/20120227045823333.doc

2.2010—2011年度省政府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责任书考评标准.doc

http://knews.shaanxi.gov.cn/uploadfile/images/2012022704583520.doc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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