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咸阳市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咸政办发〔2009〕129号
颁布日期:2009-09-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咸阳市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9〕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咸阳市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三日

关于贯彻《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实施意见

咸阳市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进一步加大治超工作力度,切实遏制超限车辆反弹势头,有效保护公路路产,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根据省上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主要干线、农村公路开展长效治理超限车辆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个服务”理念为指引,紧紧围绕“保卫公路建设和养护成果、促进陕西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建立市县两级条块结合、以县为主的长效治超工作机制,从源头遏制货运超限超载,有效治理治超盲区,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车辆,从根本上遏制超限运输对公路的危害,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二、工作重点

1、重点治理国、省道干线公路及高速公路连接线、市区出口道路、重要县乡道等超限运输车辆主要绕行路段。同时对货运源头检测站、临时卸货点和流动检测车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或明察暗访。检查治超站、临时卸货点及流动检测车治超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卸货场设置及运行情况,执法行为、执法纪律是否规范。检查货物装载一、二类企业监管情况,包括货物装载登记制度、合法装载责任制和派驻人员的落实情况,以及货物装载三类企业的巡查情况。对治超方面存在的举报投诉多、社会反映大的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全力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对区域内治超盲区进行集中打击。各县市区联合稽查小分队对本县市区区域内的超限车辆进行集中打击,并对货物装载源头进行监管、查处。关注检测站周围的超限车辆绕行逃避检测、非法分合载现象,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会同当地公安等部门对超限车辆绕行逃避检测、非法分合载现象进行治理。

2、加强干支线联动,形成治超合力。在全县市区治超网络布局中,要打破干、支线管理权限,实行干支线联动治超,特别是在干线和农村公路交叉的超限运输重灾区,要整合治超力量和设备,统筹管理;各县治超办要发挥协调组织作用,统筹本辖区的干线、农村公路治超执法力量、设备,各县市区干线公路治超机构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区域内公路治超工作。一是明确巡查分工,各县市区干支线公路路政大队在日常巡查中要注意加强对干线、农村公路接口处的监管,发现超限车辆绕行农村公路的情况,要及时堵截、消除违法状态,避免超限车辆行驶农村公路。二是农村公路执法人员发现超限车辆时,可就近引导至干线公路治超检测站或治超卸货点进行卸载处理;三是各治超检测站要充分发挥辐射作用,利用流动检测车和便携式检测设备,组织稽查人员在周边农村公路入口处巡查检测,阻止超限车辆行驶农村公路;四是农村公路执法力量和设备不足时,各县市区治超办可协调辖区内干线公路执法人员、设备配合农村公路开展治超工作。

3、加强部门配合,落实黑名单制度。各县市区治超办要根据辖区内超限超载车辆的流向特征,定期组织区域内路政、公安、运政等执法力量开展集中打击整治活动,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突击性治理,重点打击超限超载车辆绕行和为超限运输提供各种便利的行为,通过从严从重打击,打消司机绕行农村公路的侥幸心理。各县市区治超办要将查出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信息递交运管部门,由运管部门按黑名单制度相关规定处理,处理结果在媒体上公开曝光,震慑违法超限运输业户。

4、市治超办负责各相邻县市区间的协调沟通,根据各辖区内货物装载源头分布和超限超载车辆行驶情况,共同研究制订联动治超方案,确定布控位置、管控措施,统一步调、统一行动,并定期召开治超通气会,通报各自治理情况,适时调整治理措施,形成对超限超载车辆的合围攻势。

三、职责划分

1、治安干警负责执法过程中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公安交警负责拦截超限超载车辆。

2、路政执法人员负责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称重、卸载和处罚,配合公安执法人员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引导。

3、运政执法人员负责对超限车辆《道路运输证》进行超限超载违法登记,并将车辆以及运输企业的情况抄报车辆注册地运政部门。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建立货运经营企业和营运性货运驾驶员信誉档案,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登记。

4、新闻媒体负责对执法过程的全程报道。市纠风办负责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四、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治超工作顺利开展,市治超领导小组成立由交通和公安等部门参与的流动治超稽查大队,市政协副主席、市交通局长罗志勇同志,市公安局长邢俊强同志为总指挥,市交通局副局长严志强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水军同志任稽查大队大队长,市交通局相关领导任稽查大队副队长,工作人员分别在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和市纠风办抽调。

各县市区要落实治超主体责任,成立相应的联合稽查小分队,负责本区域内超限运输的治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角度,充分认识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将治超工作纳入政府日常管理工作范围。要根据《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的精神,由县市区政府统一领导,协调县市区各治超相关部门分别履行相应职责。按照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与各部门签定治超目标责任书,明确治超工作的任务、目标和要求,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政府年终考核各部门及主要行政领导的重要指标。督促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制订详细的治理方案,并将任务具体分解到人。

2、各县市区治超办要发挥治超牵头部门的作用,积极向县市区政府汇报,推动政府将超限运输治理纳入县市区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目标考核内容,修订完善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治理措施和管理模式,通过建章立制,形成以县市区政府为主体,工商、煤炭、国土、公安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充实县市区治超办力量,由县市区治超办代表政府统一指挥和部署全县超限运输治理工作,负责各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

3、各县区政府要始终把宣传教育贯穿到治超工作全过程,通过在农村公路入口、公路沿线边坡、民房悬挂横幅、刷写治超标语等形式,高调宣传长效治理措施和治超力度不减政策,特别是在路网较为发达便于超限超载车辆绕行的地区和源头装载企业密集区域,要通过走村串户的走访、散发传单,广泛宣传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社会危害性,让治超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沿线群众守法护路意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治超的积极性,为依法治超创造良好的环境。

4、各县区政府要切实抓好治超队伍管理,经常性组织治超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让执法人员真正吃透治超各项政策,切实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杜绝乱罚款、乱收费等公路“三乱”现象。市治超办要定期对各县区治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建立督办机制,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追踪处理结果,及时建档和上报,确保各项治理措施有效开展。

各县区治超办要加强与市治超办的联系、沟通,及时汇报本县区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出现重大事件或需要协调事务要及时报告市治超办,以便及时妥善解决,确保治理工作每个阶段、每个环节衔接良好,有条不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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