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署全市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延政办发〔2010〕86号
颁布日期:2010-06-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署全市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0〕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按照《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部署全省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152号)要求和全市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6月开始部署全市政府系统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建设任务。全市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建设目标是:依托市、县两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以集中部署方式,在电子政务内网上构建一个安全可靠、稳定高效、逐步覆盖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的电子公文传输平台,实现公文在网上传输。具体分两批组织实施:第一批从现在开始到2010年6月底,完成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建设;第二批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市政府各直属机构、中省驻延单位等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建设。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部署和运行管理,市信息化办公室具体实施,并提供人员培训和运行维护服务支持。

二、加快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建设进度。一是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0年第52号)精神,各县区所需电子公文传输系统配套设备由各县区政府自行解决,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所需相关设备和经费,由市财政负责解决,市信息化办公室统一配发。二是按照统一格式要求,认真填写《延安市电子政务机构证书申请表》、《延安市电子政务个人证书申请表》,并将本单位的印章印模以及负责电子公文传输的工作人员等相关信息于2010年6月20日前一并报送市信息办(市信访局三楼304号房间,联系电话:2136492)。三是按照《陕西省电子公文传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强电子公章制作、使用和管理,数字证书由延安市数字证书注册中心统一规划和制发。四是按照“分期分批、集中培训”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将于2010年7月举办首批部署单位电子公文传输工作人员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及时派员参加(培训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五是按照“以电子公文为主,纸质公文为辅”的原则,从2010年7月至2010年9月对首批部署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单位实行试运行,凡是非涉密文件,同时采取电子公文和纸质公文两种方式传递;从2010年10月1日起,首批部署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正式运行,市政府办公室除保留须归档的纸质文件外,将取消对首批部署单位的纸质文件传递,原则上不再受理首批部署单位报送的纸质非涉密性文件。首批部署单位之间的电子公文传输也要参照此执行。

三、加强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建设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副市长彭祖佑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刘亚那、副秘书长高文斌和市信息办主任王英为副组长,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信息办主任王英兼任,副主任由市信息办副主任常延平、市政府办秘书科科长苗志彬兼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1、全市电子公文传输系统首批部署单位名单

2、延安市电子政务机构证书申请表

3、延安市电子政务个人证书申请表

4、印模采集要求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政办86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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