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营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营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0-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营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
榆政办发〔2013〕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近期,随着我市经济回暖,经济活动加剧,运输车流量增大,道路交通事故出现反弹,特别是最近两个月,就发生各类较大交通事故6起,安全形势十分严竣。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事故多发态势,根椐市政府领导批示,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2个月的营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健全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整治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重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使道路运输企业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驾驶人安全责任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坚决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一)强化路面管控,依法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1、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把警力和装备全部投入一线,强化路检路查,提高路面见警率和交警管事率。
2、要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大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城区渣土运输车和校车等进行重点整治,交通安全服务站对7座以上小型面包车和客运车辆要严格落实“六必查”,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非法违法营运、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3、对高速公路、主要国道、省道、重点旅游线路、事故多发路段、施工改建路段等路段进行重点整治。采取定点测速、流动测速等措施,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速度和流量管控。
4、严禁长途客车凌晨0时至5时在我市境内通行,在夜间严禁行驶速度超过限速的80%上路行驶,严禁客运车辆夜间在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
5、集中整治三轮车、低速货车、拖拉机非法载人和摩托车严重超载、小型面包车非法营运等非法违法行为。
6、将“酒驾”整治范围向城市周边和农村延伸,把酒后驾驶摩托车、低速货车等作为整治重点,下大力气解决农村“酒驾”问题。
7、加大对城区渣土运输车辆、建筑混泥土运输车的监管,集中整治无牌无证、未经审批城区运营、野蛮驾驶、超速行驶和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源头监管,落实交通安全责任。
1、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管。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依法督促运输企业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重从严查处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不严,措施制度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悬空等行为;要强化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加强驾驶人培训学校安全质量管理,着力提高驾驶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识和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要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对多次违法的驾驶人要强制进行培训,情节严重的要调离驾驶岗位;对被吊销驾驶执照的违法驾驶人,要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针对第四季度道路运输易受雨雪、大雾、低温、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的特点,要认真组织开展驾驶人冬季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人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对机动车的管理。各级车管所要加强对大中型客货车审验工作的监督,着力提升大中型客货车检验率。道路运输企业要对车辆维护和技术管理制度进行梳理,严格车辆二级保养和例检制度,确保车辆不带病运行。客运车辆要随车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在高速公路上通行的客运车辆要安装安全带。
4、强化超长客运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超长客运企业要认真梳理长途客运班线冬季运行路线的路况,根据运行时间合理调整发车时刻,坚决落实超长客运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制度,防止驾驶人疲劳驾驶。旅游客运要落实出车前安全检查,针对目前旅游车辆任务较少的情况,要加强对报停车辆旅游牌证的集中管理,严防私拉乱跑。要以旅游包车车籍地为核心,严格审批旅游路线,严禁发放加盖公章的空白包车牌证,严查擅自变更旅游行驶路线违法行为;要加大对过境旅游包车检查和监管,从重从严查处和打击以旅游包车为名非法从事旅客营输的行为。
(三)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以事故多发区域和路段为重点,落实干警包路段制度,每一路段定确定具体巡查责任人,实行分片分段、定点定人的责任制。同时,要组织力量在县乡公路等管理力量薄弱的地方,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及时纠正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农民工包车管理,主动到学校、用工单位开展摸底排查,教育学生和返乡群众不坐超员车和非营运车辆。
(四)严肃事故责任追究。
从今年开始,国家安监总局已经建立了安全事故上报信息系统,对上报的事故要逐一进行调查结案上报。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道路交通营运车辆事故要认真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及时上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各县区要对今年以来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责任事故进行倒查,查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是否落实,事故整改防范措施是否整改到位。
三、方法及时间安排
此次营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采取企业自查、县区全面检查、市直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督查的方式进行。从2013年10月21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
第一阶段:2013年10月25日—2012年11月4日,宣传动员阶段。各县区、各部门要广泛宣传,细化整治方案。
第二阶段:2013年11月5日—12月14日,排查整治阶段。各县区和各部门全面开展营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市政府组织的4个联合执法检查组,不定期地深入县区、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第三阶段:2013年12月15日—12月25日,总结提高阶段。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县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营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内容来抓,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原则,立即组织公安交警、交通、住建、综合执法、质监、安监等相关部门扎实开展营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强化宣传,严格监督。各县区要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以及手机短信、户外传媒等形式,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常识,提示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驾驶,争取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
(三)突出重点,狠抓整治。各县区要将客运、危运和煤炭、渣土运输车辆和打击小型面包车非法营运行为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对发生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未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加大打击非法营运力度,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
(四)加强督导,及时整改。市上联合执法检查组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督导,采取明察暗访,以暗访为主方式加大对事故预防重点县区、重点单位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务必于10月30日前上报详细活动方案,12月25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曹宏伟,联系电话:0912-3893586。
附件:联合执法检查组人员名单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24日
附件:
联合执法检查组人员名单
区分
组长
成员
督查县区
第
一
组
李志学
(市安监局总工)
黄涛市交警支队警卫大队副队长
贺峰市交通局运管处副科长
刘院生市住建局工程科副科长
闫涛市质监局质监所副所长
王彦飞市安监局综合科科员
榆阳区定边县
靖边县横山县
第
二
组
苗庆义
(市交通局副调研员)
贾建文市交警支队副调研员
王鲁市交通局科员
高广平市住建局市政所副所长
刘卫虎市质监局质监所主任
高亢市综合执法局执法员
李晓强市安监局安建办主任
神木县府谷县
佳县米脂县
榆神工业区
第
三
组
高毅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高二虎市交警支队警卫大队副队长
魏康市交通局科员
樊雄雄市住建局管网科科长
申金峰市质监局质监所主任
薛亮市综合执法局中队长
曹宏伟市安监局综合科副科长
绥德县子洲县
清涧县吴堡县
榆林高新区
第
四
组
刘玄鸿
(市综合执法局直属支队副支队长)
张台市交警支队警卫大队队长
王勇强市交通局科员
梁盼市住建局稽查科副科长
杨鹏市安监局职业卫生科副科长
榆林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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