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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归脾颗粒等7个品种转换为乙类非处方药并修订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通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文号:沪食药监药注〔2013〕729号 |
|---|---|
| 颁布日期:2013-12-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归脾颗粒等7个品种转换为乙类非处方药并修订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通知》的通知
本市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归脾颗粒等7个品种转换为乙类非处方药并修订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管〔2013〕122号),决定将归脾颗粒等7个品种由甲类非处方药转换为乙类非处方药,并对上述7个品种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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