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州直部门目标绩效考评结果的通报

颁布单位: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委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6-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州直部门目标绩效考评结果的通报

阿委办〔2014〕40号

州直各部门:

按照《阿坝州州直部门目标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阿委办〔2010〕30号)的相关规定,州目标绩效委对州直部门2013年度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3年度州直部门目标绩效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评等次

州直部门目标绩效考评等次按照州党群法检部门、州政府部门(含省垂直管理部门)、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分别排序,并分设一、二、三等奖。其中:

(一)州党群法检部门

一等奖(10名):州委办公室、州纪委、州委宣传部、州政协机关、州委统战部、州检察院、州委组织部、州人大机关、州委政法委、州委群众工作局

二等奖(13名):州法院、州文联、团州委、州委防邪办、州残联、州委农工委、州外事台侨办、州妇联、州工商联、州委州政府政研室、州总工会、州直机关工委、州保密局

三等奖(9名):州佛协、州委党史办、州委讲师团、州科协、州委州政府接待办、州红十字会、州社科联、州委党校、州委老干部局

(二)州政府部门(含省垂直管理部门)

一等奖(14名):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政府办公室、州公安局、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畜牧兽医局、州经信委、州农业局、州司法局、州民委、州林业局

二等奖(19名):州卫生局、州教育局、州文广新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工商局、州体育局、州审计局、州旅游局、州环保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水务局、州安监局、州统计局、州国安局、州旅游执法局、州食品药监局、州科技局、州供销社、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等奖(12名):州防震减灾局、州国资委、州民政局、州扶贫移民局、州宗教局、州质监局、州人口计生委、州档案局、州地税局、州编译局、州志办、成都阿坝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中央垂直管理部门

一等奖(1名):州国税局

二等奖(2名):统计阿坝调查队、州气象局

三等奖(1名):州邮政管理局

二、奖励办法

(一)对目标绩效考评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州直部门(含省垂直管理部门)及时核算、兑现目标绩效管理奖。

1.2013年州直部门目标绩效管理奖按“基本目标奖+综合目标奖”的方式发放,具体办法如下:

基本目标奖:凡考评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部门为年度目标绩效考评达标单位,按人均6500元的标准计发基本目标奖。

综合目标奖:参照去年标准计发,按照部门考评等次和分职级标准计发(其中30%已随工资发放)。

2.州直部门可根据单位内部年度工作目标考评结果,对奖金分配作适当调整,发挥目标绩效管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3.涉及人员变动的,以2013年12月工资发放所在单位的考评等次计发;涉及职务变动的,分段计算奖金基数和职级系数。

(二)从2013年起,将列入目标绩效管理的州直部门经费未单独核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其目标绩效管理奖的计发办法如下:

按照事业职称对应公务员级别,结合所在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评结果,遵循“事业人员年总收入不高于同级别公务员年总收入”的原则,按照“同级别公务员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奖励金额的80%、综合人均标准1.1万元”的标准计发。

(三)给予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定额奖励,按照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8万元、三等奖6万元的标准计发,所需经费由州财政列支。

(四)参照往年标准,给予阿坝军分区、州武警支队领导班子目标绩效奖各10万元,给予州森警支队、州消防支队领导班子目标绩效奖各5万元。

附件:1.2013年度州党群法检部门目标绩效考评得分表

2.2013年度州政府部门(含省垂直管理部门)目标绩效考评得分表

3.2013年度中央垂直管理部门目标绩效考评得分表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

附件下载

2013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得分表.doc

http://www.abazhou.gov.cn/dzgwzj/dwwj/awb/201411/P0201411125993504572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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