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巴府办发[2009]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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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6-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巴府办发[2009]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巴中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市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摩托车上牌办证率,确保年内全市摩托车注册登记、驾驶证申领、年检率均达到90%以上,驾驶摩托车超员、超速、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下降20%,因摩托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30%,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
二、工作职责
(一)县(区)政府:要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专人,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矛盾和问题;出台并落实惠民、便民措施,明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定期通报、反馈工作情况。
(二)乡(镇)政府:要建立、完善农村摩托车规范管理机制,发挥乡(镇)、村的管控优势,确定交通安全联络员,将摩托车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和干部的年终考核,制定摩托车管理责任制,并落实到辖区。要指导行政村组建摩托车自治管理组织,对本村摩托车驾驶人员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自治管理,督促摩托车驾驶人员及时办理摩托车牌证,按时年检(审),做到遵章守纪,安全行驶。
(三)公安部门:要牵头搞好规范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交警部门、派出所管理职责;改善服务态度,简化办牌、办证环节和程序;延伸服务窗口,开展上门服务,切实将摩托车入户办证等业务下放到交警中队或乡(镇)政府;成立流动车管所,联合税务、保险、卫生等部门,实行联合办理、“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办理牌证;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格查处无牌无证、逾期未检、超速超员、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四)交通部门: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牌等设施的建设及清理维护;完善农村客运体系建设,扶持农村客运事业的发展,切实解决农村地区群众出行难的问题,严厉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违法载客行为;建立本系统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摩托车所有人和驾驶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强对摩托车驾驶培训机构培训及收费的监督检查。
(五)监察部门:加强对涉及摩托车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责任倒查,对有关失职、渎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六)安监部门:切实将规范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2009年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并加大综合督查力度。
(七)工商部门:加强对摩托车经销企业的监管,严禁销售国家《公告》目录中未批准生产和销售的各类摩托车,并要求经销企业建立摩托车购车登记台账,把摩托车购车人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登记清楚,并抄送当地交警中队和乡(镇)政府。
(八)经委、规划和建设、城管、商务部门:要发挥对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商场的监管职能,确定专(兼)职人员督促所管行业建立内部摩托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所管行业摩托车和驾驶人员基本情况台账。要把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商场员工的摩托车牌证办理率和摩托车事故率作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和监督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完善和落实,定期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对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商场的摩托车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管理规定的企业和责任人进行严格处理。加强对城区摩托车停放管理,对乱停乱放行为及时纠正,快速处理。
(九)税务、保险部门:在集中规范摩托车管理期间,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摩托车牌证,并设置现场办理点,提供便民服务,实行一站式办理。
(十)宣传、教育、广电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增强全民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大力开展“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
(十一)其他部门:管好本单位、本系统的摩托车及其驾驶人员,大力支持、配合规范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规范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今年全省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我市属老、山、边、穷地区,摩托车拥有量大,且无牌无证上路行驶、无证驾驶等多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突出,交通事故频发,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更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逗硬考核奖惩。
(二)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主要负责全市规范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等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发生。
(三)强化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刊播稿件、发放宣传资料、观看警示片、以案说法等形式,加强对广大群众及摩托车所有人、驾驶人员、乘座人员有关摩托车车管业务政策、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其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规范摩托车交通安全行为。
(四)逗硬监管。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和乡(镇)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增加工作力量和装备投入,合理安排勤务,采取路面管控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办法,提高路面管控和规范治理能力;加大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重点抓好对无牌无证、超速超员、驾驶报废及拼装摩托车、摩托车“两抢一盗”的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有效预防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确保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有序,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奠定基础。
(五)落实政策。各地要抓住国家鼓励摩托车下乡并给予补贴的有利契机,切实抓好摩托车规范管理工作。公安交警、交通运管、财政、工商税务、保险等部门要联合行动,搞好便民服务,最大限度地落实优惠政策和减免相关税费,降低办牌办证、年检(审)门槛,真正做到方便群众,实惠于民。
(六)加强督查。市安监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每季度要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规范摩托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及时通报情况。对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附件:巴中市规范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巴中市规范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魏文通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成和容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赵锦川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建平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张碧军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兵瑞市经委副主任
刘新实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君凯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赵华煊市规划和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周友仁市工商局副局长
何家军市国税局副局长
张映军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仕斌市交通局副局长
吴太荣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李晓伟市人保财险公司巴中分公司总经理
屈心民巴中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交警支队,由吴太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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