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达州市市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达市府办〔2009〕42号
颁布日期:2009-07-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达州市市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达市府办〔2009〕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达州市市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53号)已经2009年6月26日达州市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施行。现就贯彻实施《达州市市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决策程序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年8月1日起

一、深刻认识贯彻实施《决策程序规定》的重大意义

从制度上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推动经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的一种有益尝试,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加强行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贯彻实施《决策程序规定》是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一)贯彻实施《决策程序规定》,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市、县两级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处在政府工作第一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实际工作中,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行政决策大多数由市、县政府做出,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基层,并需要市、县政府处理和化解。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基层政府行政能力的迫切需要,市县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质量,直接决定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建设法治政府的整体进程。市、县政府必须把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贯彻实施《决策程序规定》,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必要途径。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是增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的重要措施。通过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设,认真总结行政管理的经验,探索行政管理的规律,优化政府工作的流程,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推进政府自身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增强政府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制度上、源头上克服和防止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失职、越权和滥用职权,减少行政决策失误,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全面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增强依法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突出重点,严格遵循《决策程序规定》的基本制度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意见》,对完善市县政府行政决策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其重点工作任务就是建立相关制度。市政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发布的《决策程序规定》共分十章五十二条,分别对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一般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和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行政决策施行、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决策责任追究等八个方面作出程序性规定,在把相关制度全部纳入《决策程序规定》规范的基础上,创新地把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纳入合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确保了行政决策有据可循和可操作性。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和听证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有组织的广泛联系专家、学者,建立完善多种形式的行政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并为咨询组织和机构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扩大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范围,广泛听取各领域和社会各阶层的意见。规范听证程序,保障听证参加人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平等、充分的论证和辩论,强化听证作用。

(二)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形式和内容等开展。各地各部门在落实合法性审查的同时,要落实法制机构负责人责任签字,以明确责任。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

(三)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各地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决定,杜绝擅权专断、滥用权力。研究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的会议记录须列明会议名称、会议主持人、正式与会人员、会议记录人员、应到会人数比例等内容以备待查。

(四)确保行政决策的正确施行。《决策程序规定》第四条列举的十四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在7向同级人民政府报送合法、可行的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经同级人民政府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为畅通市县政府行政决策的执行,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等行政决策执行机关(构)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全面、及时、正确地贯彻执行市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不得拒绝、推诿、拖延。月31日前

(五)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价制度。要在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决策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式,定期行政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科学确定政府行政决策绩效评估的内容和指导体系,实行政府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专家评价相结合的行政决策考核办法,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制度和体制,减少行政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确保后评价制度落到实处。

(六)建立行政决策监督机制。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是全面贯彻实施《决策程序规定》的重要保障,监察、法制、督查等部门要根据行政决策内容和市县政府工作部署,采取跟踪检查、督促催办、责任追究等方式,确保《决策程序规定》的正确执行。

三、立足实际,认真做好贯彻实施《决策程序规定》的学习宣传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将《决策程序规定》列为近段时间政府常务会学法、部门领导集体学法的重要学习内容,认真组织条文解读和专题学习,主要领导要亲自宣讲,针对目前本地方本部门在贯彻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从组织保障、经费保障、人员保障等方面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落实改进时限。要借助政府门户网站、电视、电台、报刊、宣传活动等多种有效载体和形式,广泛宣传《决策程序规定》的实质内容和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主要成效和经验,要通过新闻媒介和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行政机关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否严格按照《决策程序规定》执行,营造完善行政决策机制的良好社会环境,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学习宣传过程中,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际情况,注重分析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存在的问题,探索寻找解决办法。各地各部门学习宣传《决策程序规定》情况请于8书面报告市政府法制局。月31日前

二○○九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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