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德阳市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德阳市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2-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德阳市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四川省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川办函〔2015〕2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德阳市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成员及工作职责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全市殡葬改革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突出问题,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杨震副市长
召集人:王一鸣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述明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王有才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办主任
黄仲宝市委外宣办副主任、市网信办副主任
刘天智市文明办副主任
梁波市发改委副主任
杨修竹市教育局副总督学
武斌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晓菊市民政局副局长
杜习瑛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德强市国土局副局长
李隆胜市环保局副局长
邓宁市住建局副局长
郑国伟市交通局副局长
卿烈泉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林兆明市农业局纪委书记
左谦市林业局副局长
唐敏市卫计委副主任
耿军市工商局副局长
何荃麟市法制办副主任
张勇市社保局局长
张扬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委主任
汪旭团市委副书记
朱军市妇联纪检组长
三、职责分工
市委组织部负责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教育管理。
市委宣传部负责殡葬改革的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宣传殡葬改革法规政策,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治丧的新风尚。
市文明办负责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规划,作为文明单位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市发改委负责殡葬服务收费价格的指导和管理,依法查处殡葬服务乱收费行为。
市教育局负责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殡葬改革政策。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对阻碍殡葬执法行为及非法运尸车辆予以坚决打击。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殡葬事务的管理、监督和检查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殡葬管理,做好殡葬改革的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倡导厚养薄葬、生态文明、节地环保的殡葬新风尚。
市财政局负责对惠民殡葬改革所需资金进行保障,并会同市民政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冒领、骗取资金等违法行为。
市人社局负责审核机关、事业和企业离退休、退职、在职人员死亡后,遗属凭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领取丧葬费、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福利。
市国土局负责对新选址建设公墓是否符合土地规划进行审查,查处违规占用土地建设公墓(塔陵)等行为。
市环保局负责宣传殡葬改革对促进环境保护的意义,依法查处殡葬活动中影响和破坏环境的行为。
市住建局负责把殡葬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规划建设殡葬服务设施的行为。
市交通局负责依法对非法从事遗体运输的车辆进行处罚。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治丧环境的管理,制止沿街、沿路乱设灵堂和抛洒冥纸等扰民行为。
市农业局负责对农村殡葬改革的宣传引导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查处违规占用林地建设公墓(塔陵)等行为。
市卫计委负责规范医院对遗体的管理,不得擅自处理遗体,不得擅自在医院停放遗体和设置灵堂;在医院死亡的,医疗机构应及时通知当地殡仪馆、火葬场或殡葬服务站接运遗体,并严格办理遗体移交手续。
市工商局负责规范丧葬用品市场的经营秩序,依法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和行为进行查处。
市法制办负责对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涉及殡葬改革和管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指导、监督殡葬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
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引导职工、青年、妇女等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
四、工作规则及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召开。
(二)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任者替补,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殡葬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及时提出需要联席会议研究和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按要求准时向牵头部门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之间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共同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晓菊同志兼任。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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