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州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州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甘府发〔2015〕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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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2-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州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甘府发〔2015〕3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经十一届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论同意,决定对81件州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宣布继续有效、10件州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16件州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3件州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决定宣布失效,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清理范围主要为两部分:一是2013年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后公布的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中的规范性文件;二是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及义务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规范性文件名称冠以“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为2年,其余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5年。
三、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由实施部门负责纳入2016年度州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建议。
四、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目录(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2.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目录(二)(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
件清理结果目录(三)(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
件清理结果目录(四)(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http://www.gzz.gov.cn/10000/10011/10012/10013/2016/01/13/10508120.shtml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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