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炉霍县纪委购置一般公务用车的批复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9-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炉霍县纪委购置一般公务用车的批复

甘办函〔2013〕340号

炉霍县政府办:

你办《关于核准炉霍县纪委新购1辆公务用车的请示》(炉府办〔2013〕117号)收悉。甘办发〔2013〕42号核定炉霍县纪委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数为3辆,现实有车辆数2辆(原有4辆,其中2辆一般公务用车调剂到其他单位),空编1辆。为保证炉霍县纪委正常开展工作,经州政府办公室研究,同意在编制内购置一辆公务用车,规格型号为:一汽丰田普拉多(国产)VXNAVI,排气量:4.0L,价格在70万元内,车辆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集中采购,相关部门按照(甘委办〔2012〕112号)规定,予以办理车辆购置、注册登记等手续。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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