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和汛期预警预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和汛期预警预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甘办发〔2012〕2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5月4日下午14时左右,得荣县古学乡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辆拖拉机途经古学景区路30KM处时,坠入山崖,造成7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州委书记胡昌升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并举一反三,做好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对非营运交通工具搭载乘客或其它人员的违法行为严格执法,同时结合汛期,加强地质灾害的预警和应急处置,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州长益西达瓦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做好家属安抚工作,全面调查事故原因,确保社会稳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书记胡昌升、州长益西达瓦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和汛期预警预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预防为主,强化预防措施,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此次事故不仅暴露出农用机动车违法载客、司乘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问题,也暴露出当地相关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着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各县、各有关部门要从得荣“5·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预防措施,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一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原则及职责分工,对辖区内的路段、施工建设工地和客运站(点)继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对临江、临河、傍山等水毁易发路段及桥涵、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在急弯、临水、临崖等路段增设限速标识和警示标志,设置减速带,控制车辆行驶速度,防止事故发生。二要加大安保设施建设力度。按照州政府制发的《甘孜州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2012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落实治理资金,加快安保设施建设,加强对危险路段和重点路段的整治,全面完成年度安保设施建设任务。三要严格执行道路建设“三同时”制度。对新、改、扩建的公路工程要严格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最大限度减少因安保设施缺乏而发生伤亡事故的现象。

二、突出强化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根据道路交通的特点,积极发挥乡镇派出所的协管作用,合理配置警力,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等措施,突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恶劣天气的路面监控,尤其是要加大乡村道路和临水、临崖、高山公路路段的巡逻密度,严厉打击超载、超员、超速、超时、超限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营运车辆安全检查和驾驶员管理,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行为;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迅速开展拖拉机、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突出宣传教育,强化技能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各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司乘人员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一是要重点加强面向农牧区、农牧民的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典型案例的曝光,大力宣传拖拉机、农用车非法载客的危害,提高农牧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出行平安。二是要重点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道德、安全意识、安全技能。三是要重点强化安全管理措施,严格资质审查、考核发证、监督考评和日常管理,促使驾驶人员自觉守法、遵章守纪,真正做到理性行车、规范行车、安全行车。

四、突出应急管理,严格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各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完善应急预案,不断加强日常监测监控,严格值班值守,及时掌握动态,切实提高应急能力,做好应急保障。一旦发生道路交通突发事故(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准确应对、果断处置,充分发挥应急机制的应有作用,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降低突发事故(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五、突出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严肃查处事故

各县、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总结事故教训,依法严格责任追究,从严从速做好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并跟踪督促事故责任和整改措施的落实。要坚持用事故教训教育广大企业和干部群众,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隐患、堵漏洞,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六、做好汛期安全,加强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汛期和地质灾害多发期,安全生产工作十分紧迫,各县、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一是要大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对受到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公路桥梁、施工工地、生产厂房等要加强巡查、监测监控,落实防范措施。二是要特别注意加强与气象、水务部门的联系,协调联动,密切关注极端天气情况,督促指导有关单位提早做好强降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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