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督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督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甘办函〔2015〕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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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督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甘办函〔2015〕77号
各县人民政府,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亚丁景区管理局:
为加快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经州政府同意,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州范围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5年4月—5月(具体时间由各组确定)。
二、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省、州关于非法改拼装货车整治工作系列文件情况,特别是《甘孜州集中整治大中型货运车违法改拼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二)打击、查处货车非法改(拼)装情况。
(三)辖区内汽修行业是否存在改装、拼装大中型货车的违法行为。
(四)贯彻落实《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府函〔2014〕199号)情况,特别是农牧区“交管办”建设任务的推进完成情况。
三、督查分组
这次督查分东、南、北三个片区开展专项督查。
(一)北路工作组
组长:刘俊明州政府副秘书长、州道路安全综合整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贡嘎绒布州安监局副局长
骆勇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成员:州交通运输局、州工商局、州安监局相关人员
督查县:道孚、炉霍、甘孜、色达、新龙、德格、白玉、
石渠县
(二)南路督查组
组长:夏晓敏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康辉州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州交通运输局、州质监局、州工商局相关人员
督查县:雅江、理塘、巴塘、稻城、乡城、得荣县
(三)东路督查组
组长:多军州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多吉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州安监局、州工商局相关人员
督查县:康定、泸定、九龙、丹巴县、海螺沟景区管理局
四、有关要求
(一)专项督查主要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各县务必高度重视,全面收集准备相关资料供督查组查阅。严禁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信息,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
(二)各督查组要按照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面指出、限期整改。各督查组要在5月31日前形成督查情况报告送州整治办汇总。各组工作所需车辆、督查行程由各组组长统筹安排。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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