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村学校教师激励机制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广府办发﹝2011﹞24号
颁布日期:2011-08-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村学校教师激励机制的通知

广府办发﹝201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从教,终身从教,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发展纲要,现就建立我市农村学校教师激励机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农村学校教师激励机制的重要意义

农村教育在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重要作用,农村教师是发展农村教育的关键。建立农村学校教师激励机制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重大举措;是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巩固“普九”成果,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建立农村学校教师激励机制,有利于促进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有利于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适用范围

在市、县城区以及区人民政府驻地所在地乡镇场镇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农村学校激励机制的具体内容

(一)实施农村教师岗位津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绩效工资有关政策规定,各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按当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发放农村教师岗位津补帖。一类学校每人每月50元,二类学校每人每月100元,三类学校每人每月200元。非义务教育学校在实施绩效工资前,所需经费由县(区)财政专项列支。

(二)定期表彰奖励优秀农村教师和校长。从2011年起,市人民政府每两年评选一次“农村学校优秀校长”20名,“农村学校优秀教师”100名,“模范班主任”80名,并奖励每人奖金2000元。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解决农村学校教师晋职难问题。为鼓励教师在农村学校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凡在农村学校工作20年以上,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53周岁的农村学校教师,符合申报晋升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可以申报中级职称,不受岗位限制;长期在农村学校任教,在原任职岗位达10年以上,符合晋升同级职称上一级岗位条件的,可在办理退休手续前晋升一级岗位,不受岗位限制。

(四)落实中小学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根据国家、省教育规划发展纲要“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要求,市县区财政将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按教师工资总额的1.5%列入预算。确保专款专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绝大部分要用于农村教师培训,实现农村教师免费培训。

(五)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实行农村新进教师服务期制度,大力实施特设岗位计划和免费师范生计划,引导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继续实行市城区和县城区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2000年以后新招聘的教师必须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对长期在农村学校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鼓励教师在农村学校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六)统一城乡学校人员编制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实行城乡学校统一编制标准,并适当向农村学校,特别是村小倾斜,保证农村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对教学人员的需要。

(七)切实关心农村教师生活。优先实施农村学校周转房工程,努力改变农村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对于夫妻双方均是农村教师,且分居十年以上的,根据自愿申请,要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其分居问题。夫妻不在同一县区的,根据两县区学校的岗位情况,由有合适岗位的一方负责解决。夫妻在同一县区的,由当地县区教育部门根据学校岗位情况予以解决。

三、切实做好农村学校教师激励机制的贯彻落实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实施好农村教师激励机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责任,进一步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始终将农村教育、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对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领导,确保农村学校教师激励机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延伸阅读

无证酒驾处罚标准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