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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1-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5]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市政府决定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从1月14日至2月4日。
二、排查方式及内容
市排查工作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派员参与。主要对全市国、省道干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上报市人民政府。
各区、县人民政府组织辖区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对辖区县、乡、村道路进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并收集掌握排查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开展排查,并收集相关材料。
(二)各排查工作组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同级政府,并明确建议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整改意见和完成时限。
(三)各排查工作组要轻车从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转变作风的有关规定。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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