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绵府办发[2009]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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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4-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
绵府办发[2009]25号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绵阳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八日
绵阳市二〇〇九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要求,结合“5·12”地震对我市地质环境破坏情况,以及地质灾害发育、形成特点、主要引发因素和危害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联系副秘书长和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发改、经委、公安、农办、财政、民政、扶贫、安办、水务、气象、交通、林业、建设、应急、防灾减灾、审计、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国土资源局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向社会公布成员名单和联系电话。
二、地质灾害分区
我市北部的平武、北川、安县、江油大部分位于龙门山褶皱带,山高坡陡,地质构造复杂,新构造运动强烈。“5·12”地震对该区地质环境破坏很大,已成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是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预区。其他县市为丘陵地区,地质环境条件相对较好,但地震对地质环境破坏仍然较大,工程建设、降雨等随时可能引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针对我市地质环境特点和人类活动强弱,作如下分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
1、北部高山区
平武古城以北的高山峡谷地区,是湔江、涪江源头,区内地质构造复杂,新构造运动强烈,是地震活动带,地质环境条件差。在地震、暴雨等的引发下,易形成滑坡、崩塌、泥石流,规模一般较大。
2、中部山区
该区域主要指平武古城—安县睢水、江油武都以北的中部山区地带,地质构造复杂,新构造运动较强,是地震活动带。“5·12”地震严重破坏该区地质环境,特别是安县茶坪、高川,北川擂鼓、陈家坝,平武平通、南坝、石坎,江油雁门、枫顺地带,地质环境条件极差。加之区内降水充沛、多暴雨,易引发泥石流、滑坡、崩塌等灾害,是我市地质灾害最可能发生、造成危害性最大的地区。
3、丘陵地区
主要是指涪城、游仙、三台、梓潼、盐亭及安县、江油部分地区的斜坡、负地形地带。区内地貌以浅丘为主,地壳稳定,以水平地层为主,地质环境条件较好。但这部分地区城镇多,人口稠密,人类活动频繁,经济较发达,在暴雨、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引发下可能形成滑坡、崩塌、危岩等地质灾害,规模一般较小,但易危及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地质灾害危险地段
1、安县茶坪、高川—北川擂鼓、陈家坝—平武平通、南坝、石坎—江油雁门、枫顺地带。
2、江油—平武—水晶九环公路沿线。
3、绵阳—盐亭公路沿线、盐亭县城城区。
4、成青路安县—北川以北沿线。
5、盐亭—南部公路沿线。
6、北川县—治城—晓坝公路沿线。
7、安县茶坪河、雎水河、桑枣河沿岸。
8、宝成铁路绵阳段沿线。
9、绵阳—三台—射洪公路沿线、三台县城区。
上述地段地质环境极差,降水充沛,多暴雨,松散物源量大,极易发生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变了原斜坡地形、地应力,加之受地震影响,易形成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中断交通、堵塞河道,危及过往车辆,行人安全。
三、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及措施
(一)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国土、水务、交通、旅游等部门开展巡回检查、访问调查,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的动态情况,高度重视由此引发的次生灾害,编制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点地区防治专案。预案中,要明确重点危险区、主要灾害点,明确防灾措施、责任人员、灾害的分布、类型、规模、引发因素及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情况,并作出危险性评价。要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临灾预防工作,对各隐患点制定监测、报警、抢险、疏散路线等措施。
(二)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各地要建立健全层层负责、汛前调查、汛期值班、巡查、排查和灾情速报等制度。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实行值班,带班制度,向社会公布报灾电话;要划定当地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危险点,在边界设立警示标志;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采矿、伐木、削坡、取石、堆放渣石及弃土、抽取地下水等活动。同时,各地应抽派人员对重点地质灾害区域进行巡回检查、排查,特别要做好汛前调查、排查,摸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做好应急调查,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即时上报灾情,为救灾提供决策数据。
(三)不断完善群测群防体系。群测群防,群专结合是防预地质灾害的有效措施。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结合震后新情况,加强防灾科普宣传,增强公众防灾意识和识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地质灾害预防、应急和治理效果。要层层落实防灾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群防体系,动员全民参与防灾、救灾。在灾情发生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地质环境监测人员要立即出动,确保“灾情有人报,灾害有人管,救灾有方案”,应急措施能及时、有效地实施。
(四)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动机制。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加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调查工作,指导编制、完善防灾预案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工作。安监、建设、交通、水利、农业、经委、教育、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切实防范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及时交流气象、汛情、灾情等信息,为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提供准确情报。
(五)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检查。根据我市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状况,市国土资源局要派检查组对以下线路进行汛前检查:绵阳—南坝—石坎—铁笼堡—虎牙,绵阳—豆叩—平通—坝子,绵阳—江油—枫顺,绵阳—茶坪—高川,绵阳—擂鼓—陈家坝—白什,绵阳—三台—盐亭,绵阳—梓潼。
(六)做好地质灾害监管评估工作。由于震后我市地质环境变化大,在恢复重建中,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加大对破坏地质环境、引发地质灾害行为的监管力度。要做好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避免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避免地质灾害对工程建设产生危害。要加强检查,监测,特别是对居民安置点、场镇、学校医院、公路等重要基础设施和项目周边要提早预防、整治,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消除隐患。
(七)做好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作。我市已完成第一批72个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勘查工作,即将开展工程治理。由于治理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地要认真筹划,积极组织,加强协调,严格监管,确保项目规范、高效实施。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监管,督促项目业主抓紧施工。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对于项目实施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一查到底,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附件:绵阳市二〇〇九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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