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转自治州2013年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关于批转自治州2013年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批转自治州2013年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昌州政办发〔2013〕2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州审计局《自治州2013年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3日
昌吉州2013年审计项目计划
(州审计局)
2013年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自治州“三个率先”为己任,牢记为国而审、为民而计主旨,突出审计项目建设性成果主题,贯穿审计质量提高升华主线,推进交叉审计、实现计划、实施、审理、整改关键环节分离,进一步深化审计文化内涵,筑牢廉政建设“防火墙”,更加注重审计干部复合型培养,着力加强内外宣传,带头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好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为推进自治州“三个率先”做出积极贡献。
一、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重点围绕财政部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以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为重点,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揭露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提高财政政策实施效果,推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预算的统一和完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财政管理规范性。
二、地方税收征管审计
重点加强对税收部门税收征管机制、专项优惠政策和重大税收制度运行情况及效果的调查、分析和评估,从税收的机制、体制上揭示存在的问题,促进税务部门严格执行有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
三、县(市)财政决算审计
重点对玛纳斯县及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关注执行统一财税政策情况、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体制运行情况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推动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增强透明度。
四、经济责任审计
重点对15个乡镇以及六县市人民法院共计21个单位主要领导经济责任进行交叉审计和授权审计,同时计划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水利局、编委办、总工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00”水库配水工程管理局、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进一步加大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建设资金的审计力度,积极构建以投资绩效审计为核心,竣工决算审计、跟踪审计、工程造价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多种方式并举的投资审计模式。重点对以下项目进行审计:
(一)继续做好保障性住房(审计公告)、援疆项目(审计公告)、安居富民项目(审计公告)、游牧定居项目(审计公告)及昌吉州重点文体基础设施项目、昌吉市努尔加水库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
(二)完成昌吉市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工程、州人民医院原老年病房楼抗震加固和外立面装修及改扩建项目跨年度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三)完成昌吉州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科楼项目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配套项目、昌吉州实验幼儿园综合保教楼项目、昌吉州第一中学育林教学综合楼项目、昌吉州公安局信息指挥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六、国有资产审计
(一)对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下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10-2012年财务收支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二)对园林宾馆2010-2012年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效益性进行审计。
(三)对州国资委下属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检查企业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七、民生资金及专项资金审计
(一)对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二)对涉农专项资金及惠农政策落实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三)对部分县市2011年-2012年草原生态资金进行审计。
(四)对两个县市已建成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运营绩效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