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1年“和墨洛”三县一市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关于转发《2011年“和墨洛”三县一市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和行办发明电〔2011〕291号 |
|---|---|
| 颁布日期:2011-11-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转发《2011年“和墨洛”三县一市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和行办发明电〔2011〕291号
和田市、和田县、墨玉县、洛浦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现将《2011年“和墨洛”三县一市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转发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和田行署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2011年“和墨洛”三县一市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为提高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提高广大妇女健康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宣传、健康教育和为“和墨洛”三县一市35-59岁妇女进行“两癌”检查等方式,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逐步提高广大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二)具体指标
1、2011年度完成约70000名目标人群“两癌”筛查。
2、提高筛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筛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80%以上。
3、以县市为单位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在60%以上。
二、实施时间
2011年11月启动。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管理
1、地区卫生局与妇联等相关部门组成“和墨洛”三县一市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县市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开展人员培训;管理相关信息;对项目实施监督等。
2、项目县市要高度重视,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督导项目的实施,并定期向“和墨洛”三县一市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3、地县两级妇联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做好“两癌”适龄妇女初筛工作的组织动员、摸底调查和宣传工作。
(二)项目内容
1、宫颈癌检查
包括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等。
2、乳腺癌检查
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对可疑者和高危人群进行乳腺彩超检查;对彩超检查可疑或阳性者进行钼靶X线检查。
3、人员培训
(1)管理人员培训内容。项目管理方法、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制度和具体要求等,如项目工作计划、信息上报和相关要求,财务管理要求等)。
(2)医疗技术人员培训内容。宫颈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病理、临床检查方法及诊断标准等);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方法和要点、TBS分类方法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和报告填写要求等;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包括流行病学调查、临床手诊、B超检查、钼靶X线检查、病理诊断等)。
(三)“两癌”筛查工作流程
1、宣传动员
采取多种形式对目标人群进行“两癌”筛查重要意义及相关防治知识的广泛宣传,提高目标人群“两癌”防治知识覆盖率和筛查参与率。
2、目标人群的选择
组织有关人员,在妇联、妇幼保健站等部门的配合下,登记辖区内符合检查条件的适龄妇女,并动员其检查,签署“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组织安排受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
3、检查流程
(1)宫颈癌检查流程
县市医院及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受检妇女进行妇科盆腔检查、阴道/宫颈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和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的取材、涂片、固定,并填写相关个案登记表。集中将固定好的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标本、宫颈细胞学检查申请单及相关联系卡送至县市医院,进行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染色及TBS描述性报告。
县市医院负责进行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染色及TBS描述性报告,并填写宫颈细胞学检查表格。对检查出的可疑或阳性病例进行登记,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内受检对象,并通知可疑和阳性者到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阴道镜检查。
县市医院负责对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为可疑或阳性的妇女提供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可疑或阳性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内受检对象,并督促确诊患者进行进一步治疗。
县市医院以及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可疑或确诊患者进行追访,并将追访结果记录在个案登记表内。
(2)乳腺癌检查流程
适龄妇女按照要求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筛查。由专业人员对受检对象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相关个案登记表,同时进行乳腺癌健康宣教、问卷调查及高危人群评估。医疗卫生机构对适龄妇女进行筛查后,将检查结果及时告知检查妇女本人,并提出相关诊疗建议。
(四)信息收集和管理
承担妇女“两癌”筛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将宫颈癌和乳腺癌数据按月上报至地区妇幼保健站,汇总后上报地区卫生局。
(五)质量控制
1、地区卫生局负责制定“和墨洛”三县一市妇女“两癌”筛查项目质量控制方案,每年对50%的项目县开展现场质量控制;并依据统一的质量控制标准,组织专家组定期对县市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
3、项目县市卫生局定期对辖区内承担“两癌”筛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质控,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定期召开质控工作会议,对检查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
4、质控标准及方法:
宫颈细胞学质控:阳性涂片按20%抽查,阴性涂片按5-10%抽查,抽取涂片全部由专家复核。
妇科质控:检查现场的消毒隔离状况,观察所有妇科检查人员的操作程序及卡册填写情况,现场复核5-10%的检查妇女,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80%以上。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项目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两癌”筛查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搞好这项惠及三县一市广大妇女的民生工程。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做到优势互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对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与地县“两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局)沟通,确保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资金管理。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向县级卫生部门报送检查人数和检测项目等情况,经县级卫生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地区卫生局将专项补助资经费金按工作量直接拨付给相应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妇女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专项补助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