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吸取和田市“4.12”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认真吸取和田市“4.12”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和行办发明电(2013)5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事业、企业单位,驻和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4月12日晚22时08分,和田市台北东路356号露天二手家具交易市场及毗邻的大巴扎花园小区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5300平方米,属全疆今年以来过火面积最大、受灾户最多的一次严重火灾事故,教训十分深刻,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给予了高度关注。火灾发生后,地委、行署高度重视,和田市及时果断处置,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经过广大消防官兵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有效控制了火势蔓延,降低了损失程度,避免了人员伤亡。但也严重暴露出我地区消防工作尤其是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不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认真吸取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切实做好我地区消防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加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和田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全地区高层和地下建筑、商(市)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不断增多,许多单位呈现低、小、散、混状态,尤其是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场所、出租房、违章建筑等火灾隐患依旧量大面广,给维护消防安全稳定形势增加了难度。每当节假日、巴扎日等重点防控时期,和田国际大巴扎、艾提卡大巴扎、伊力其商贸城及附近市场门面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商业促销活动集中,人流物流陡增,加之相关业主自身管理混乱,消防安全存在严重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特别是和田国际大巴扎和艾提卡大巴扎已被列为和田市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田市要严格按照行署《关于和田市雄才大市场和艾提卡服装市场消防安全及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专员办公会议纪要〔2012)第23次)精神,切实落实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主体责任。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预防火灾各项工作措施抓紧、抓实、抓到位,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坚持不懈地抓好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化排查整治

各县市要结合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创建工作,找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根据本县市火灾防控特点,由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结合地区安委会“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牵头组织安监、公安、消防、工商、住建、教育、文体等部门,于4月16日至4月30日期间,以商(市)场、人员密集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场所、小门面、出租房屋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单位场所为重点,针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通道不畅通等突出问题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消防安全检查,并于5月5日前将检查情况总结报地区公安消防支队。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将辖区网格社会单位、出租房屋排查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由专人督促整改到位。凡因工作措施不力,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基础建设,全面构建覆盖城乡的消防灭火应急救援体系

通过和田市“4.12”火灾事故,充分表明和田市现有消防力量依然薄弱,消防安全覆盖范围狭窄,消火栓、消防水鹤等公共消防设施投入严重不足。对此,和田市要严格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和田地区“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和行办发〔2012〕96号)要求,加快和田市消防二中队建设,并增加消火栓、消防水鹤数量,为扑救高层和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重特大火灾事故奠定坚实基础。其他县要深刻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加大经费投入,落实消防规划,夯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消防水源普查工作,深入推进室外消火栓建设及标识化工作,避免发生火灾时,附近无消防水源或明显标示;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针对现代火灾和灾害处置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提高主战装备的现代化水平,加快实现装备发展向质量效能型转变;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体系。

四、广泛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和自防自救意识

各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坚持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以千校万生传消防、千家万户学消防、千店万企知消防为主线,加强对弱势群体及消防安全管理混乱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不断深化消防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成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传媒,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继续巩固消防公益广告牌、横幅标语、楼宇电视等固定宣传阵地,将典型火灾案例和消防违法行为作为反面教材进行集中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逃生常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消防安全工作,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

联系人:邵帅联系电话:2053117、18016964119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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