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和田地区电动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转发和田地区电动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和行办发(2013)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驻和有关单位:《和田地区电动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行署2013年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3月1日

和田地区电动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地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以下简称电动车)非法营运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频繁发生。据近三年统计数据显示,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总量的70%以上。为全面加强全地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电动车交通事故上升势头,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和田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管理工作格局,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监管,最大限度地预防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二、工作目标

利用两年时间,通过政府统一领导,积极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安监、住建、规划、广电、综治、质监、工商等部门,以“平安畅通县市”创建活动为载体,继续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和道路安全教育,努力实现电动车源头治理底数清、情况明、路面违法行为明显下降、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增强、满意度提高的总体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电动车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地区决定成立电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两个专项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源头治理专项组

组长:杨渭锋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雷凤琪行署副秘书长

成员:陈新地区质监局局长

樊斌文地区安监局局长

饶景东地区发改委副主任

李京建地区工商局副局长

倪尚韫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迪力夏提·努尔买买提地区综治办副主任

王玉军墨玉县常务副县长

阿力甫·吉力力和田市副市长

源头治理专项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陈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京建兼任。

工作职责:各级质监、工商、安监、公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密切协调配合,齐抓共管,从源头入手大力整治电动车生产、销售、改装市场,依法予以处置。一是由公安部门负责在三个交通治安卡点(阿和公路卡点、皮山县沙安卡点、民丰县卡点)对进入和田的电动车严格审查相关手续,对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电动车依法移交工商、质监部门处置;二是对全地区内生产、销售点进行全面排查整顿,对销售非国家公告目录车型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车型的商家依法予以整顿或取缔,从源头上规范电动车的销售和使用;三是建立健全电动车销售市场准入制度,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禁止进入市场。四是对尚未进入流通领域或待销质量不合格的电动车依法进行查封,并对违法生产的企业和经销商行依法予以查处。

(二)重点整治工作组

组长:库来西·吐尔逊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车玉生行署副秘书长

成员:樊斌文地区安监局局长

张伟地区住建局党组书记

陈勇地区广电局局长

多来提·买提肉孜地区教育局局长

倪尚韫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艾则孜·默罕默德地区运管局局长

马宁地区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吐尔逊·木沙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王志强人保财险和田分公司总经理王玉军墨玉县常务副县长

阿力甫·吉力力和田市副市长

重点整治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樊斌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倪尚韫兼任。

工作职责:各县市要根据辖区实际,抽调专门力量,依法整治各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一是确定城区三轮电动车限行道路区域。和田市、墨玉县作为和田地区重点整治区域,要先行先试、敢于创新,制订专项方案,详细规划城区限行路段、时段;二是加大对三轮电动车非法载人整顿力度,净化道路运输经营秩序;三是严禁三轮电动车上国、省道路机动车道行驶,城市道路电动车载货实行限时通行,严禁城市道路三轮电动车非法载人,城乡结合部、乡村道路三轮电动车只限载4人以下并严禁营运。四是各部门要协同配合,狠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职责分工

1、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学校要加强电动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所属车辆的管理,落实电动车安全防范责任制度。

2、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驾乘电动车的安全教育,将电动车安全知识列入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教育的内容。

3、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体要加强对电动车驾驶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要对依法查处、整治违规生产销售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对违规生产、销售电动车的企业及其产品予以曝光;二是在电动车各销售店建立宣传点,向购车者发送有关电动车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使购车者接受到最有效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三是加大对电动车出行平安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对广大电动车交通参与者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4、交通运输部门要以提高电动车驾驶人素质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培训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培训教育体系,加强对电动车驾驶学员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医疗急救技能的培训。

5、公安部门:(1)加强电动车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注册登记制度,建立并完善动态管理档案。加强电动车交通事故分析和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定期对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开展系统分析,针对电动车事故易发区域、时段和重点违法行为,进行科学分析研判,制订防范措施。结合“三访三评”活动,深入街道、社区、学校、企业、家庭等,大力开展以电动车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为反面教材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引导广大电动车驾驶者从中汲取教训,增强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各公安交警大队、公安派出所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各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各公安派出所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7〕4号)精神,建立和完善交通管理警务机制,配合乡镇做好电动车驾驶人源头管理,将派出所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纳入农村交通安全警务室建设。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组织开展电动车“平安畅通”创建活动和道路通行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超速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强行超车、逆向行驶、超载、不遵守交通信号以及在公路上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6、质监、发改等部门要依据电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电动车车辆产品准入制度;要组织专家参与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形态分析研究,配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制订提高电动车安全性能的技术方案和管理措施;要依法取缔电动车非法改装行业,加大对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电动车的监管清理力度。

7、工商部门要会同发改、质监等部门加强对电动车交易场所的管理。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生产和改装行业的查处力度,建立查办终结案件回查制度,健全电动车非法改装信息通报和案件协查移送机制;参与二手车交易的电动车,必须提供整车质量合格证明及整车检验检测报告后方可参与交易;严禁非法拼改装电动车,依法取缔电动车非法改装单位和个体修理部;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等方式,为群众办理电动车注册登记提供便利。要结合车辆销售,对车主进行简易的操作规程、应急措施培训和交通安全教育,帮助掌握正确的操作技能,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8、保险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规定,创新机制,创新保险品种,逐步推行电动车参保工作,会同公安、卫生部门建立电动车交通事故保险、道路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推动社会救助基金的建立。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3月10日至5月31日)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对电动车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加大宣传力度,把电动车管理工作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村(社区)、每一名驾驶人、每一位监管人员。

和田市、墨玉县要结合辖区实际对城区电动车限行路段作出规划设计,并于3月15日前上报地区公安局。

(二)摸底排查阶段(2013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县市要制订严密的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组织人员力量,重点对二轮、三轮电动车的车辆类型、型号、车主信息(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档立案,并在本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备案。

(三)全面整治阶段(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

各县市要针对本辖区内电动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

(四)检查验收和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3月10日)

地区电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监察、安监、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各县市电动车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综合评分,并将评分结果纳入当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电动车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电动车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制订、实施电动车管理规划,并将电动车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县市要充分发挥现代传媒作用,切实加强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改进宣传教育方法,完善宣传教育机制,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投入,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各级广电、公安、教育、司法、安监等部门要认真制订宣传方案,扎实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做好摸底调查。要严格按照电动车源头管理工作底数清、情况明的要求,以村组、社区为单位,积极动员村、社区干部和片警、村警结合公安派出所警务区建设和入户访查工作,积极做好电动车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工作,并将访查信息录入派出所警务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电动车安全防控网络。

(四)加强路面管控。公安交警部门和辖区派出所是电动车路面管理执法的主力军,要把日常管理和专项治理充分结合起来,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执法取得实效。

(五)加强重点区域整治。各县市要确定2-3条电动车整治示范道路。和田市、墨玉县作为全地区电动车管理工作的重点整治区域要先行先试,为全地区电动车管理工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六)强化督查,倒查追责。地区电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市开展电动车管理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做好指导服务,查找不足,督促整改落实,并适时在全地区通报检查情况。各县市也要成立督导组,对本辖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确保电动车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对因工作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导致发生涉及电动车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实施责任倒查,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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