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喀什地区2009年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喀什地区2009年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 文号:喀署办发【2009】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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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4-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喀什地区2009年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9】6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喀什地区2009年审计项目计划》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守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喀什地区2009年审计项目计划
2009年,喀什地区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地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区审计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重大任务,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加强对国家和地区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落实,社保和民生工程,财政、金融资产安全方面的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更好地促进喀什地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要围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科学、合理地安排审计任务,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确保今年各项审计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从喀什地区实际出发,按照“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统一重点,提高效果”的原则,根据地委、行署要求和自治区审计厅统一项目的安排,2009年喀什地区审计项目计划如下:
一、财政审计
(一)地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1、地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主要了解地区财政各项改革推进实施情况,重点关注2008年审计意见落实情况,部门预算改革和管理是否加强,政府性资金是否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总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包括中央国债资金及转移支付资金),收入安排的有效性;是否优化支出结构,特别是新增财力的安排投向,重点投资项目、“三农”以及社会保障、科技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保障力度,促进公共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将关注从源头上了解财力保障制度与建设需求程度,反映财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和效果,并对地区本级一般性支出控制情况进行审计。由地区审计局负责实施。
2、地区2008年地税局税收征管、税务稽查和减免税情况审计。围绕是否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确保税收应收尽收足额入库的原则,结合2008年度税收计划完成情况,主要对喀什地区税收征管、税收政策的执行、税收稽查及税源监控等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喀什地区招商引资、下岗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核实减免税的合法性,分析2009年税收征管可能出现的新情况。由地区审计局负责实施。
3.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围绕全面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及重大投资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单位部门预算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重点审计2008年收支预算标准的依据、预算项目内容以及预算批复情况,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及数据的真实性,非税收入情况,国库集中支付情况和政府采购制度、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及重大投资项目立项、管理实施及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由地区审计局负责实施,对7个地直单位预算执行审计要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并进行。
各县(市)审计局应按照各县(市)政府、人大的要求,及时向县(市)人民政府上报“审计结果报告”,代政府草拟“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中汇入农业综合开发、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抗震安居等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的内容,有条件的县(市)还要包括建设项目概预算或竣工决算及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内容,并将两个报告以纸制文件和电子邮件一并报送地区审计局。
(二)财政决算审计。
4.县财政决算审计。主要检查财政决算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财政各项改革执行情况。通过审计,规范财政管理行为,纠正违纪违规问题,促使财、税、库等部门依法理财,完善自我约束机制,更好地发挥财政宏观调控和监督作用,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服务。今年,地区审计局将对叶城县和伽师县进行财政决算审计,于2009年9月底前完成。
各县(市)审计局继续开展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于2009年10月底前报地区审计局,地区审计局于2009年11月底前完成汇总并上报行署和自治区审计厅。
(三)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
5、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该项目纳入自治区审计公告项目。重点调查和分析廉租住房保障政策执行情况,着力反映相关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廉租住房资源的管理方式和分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管理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问题。通过审计,全面掌握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促进扩大内需和经济增长政策的落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完善住房保障机制。根据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地区审计局采取“上审下”和个别县“同级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此项审计调查。地区审计局将对疏附县、岳普湖县实施审计调查。喀什市实施“同级审”,并于2009年6月底前将审计结果上报地区审计局。地区审计局于2009年7月10日前完成汇总并上报行署和自治区审计厅。
6、医疗保险资金专项审计。该项目纳入自治区审计公告项目。重点检查资金收入的真实完整性,使用的合规性及基金管理制度的安全有效性。通过审计,全面掌握医疗保险资金的收支规模和基金管理运行情况,着力反映医疗保险资金筹集、管理、使用过程中以及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问题,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和制度,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整,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地区审计局采取“上审下”和县(市)“同级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此项审计。地区审计局将对地区本级、喀什市和疏勒县实施审计。其余10个县由所在县审计局采取“同级审”方式实施审计,并于2009年9月底前将审计结果上报地区审计局。地区审计局于2009年10月15日前完成汇总并上报行署和自治区审计厅。
7、县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及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该项目纳入自治区审计公告项目。重点调查和分析卫生医疗投入及经费保障情况、基本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注重反映有关部门和卫生医疗机构是否存在截留、坐支、隐瞒、转移收入、乱收费等问题,调查各级财政投入卫生医疗机构设施设备建设管理情况,反映项目建设及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审计,摸清县乡卫生医疗机构经费投入和管理现状,反映农村医疗体系及机构建设、经费管理和农民看病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相关部门完善政策提供参考,促进县乡医疗机构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地区审计局采取“上审下”和个别县“同级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此项审计调查。地区审计局将对塔县、英吉沙县、麦盖提县、叶城县、伽师县实施审计调查。疏附县实施“同级审”,并于2009年10月20日前将审计结果上报地区审计局。地区审计局于2009年11月15日前完成汇总并上报行署和自治区审计厅。
8、2006-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审计。该项目纳入自治区审计公告项目。同时也纳入地区预算执行审计。通过审计,注重反映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损失浪费等问题,促进改善宏观管理、纠正资源配置不当、管理不善等问题,促进部门和单位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针对资金管理使用中带有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领导决策服务。根据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地区审计局采取“上审下”和县(市)“同级审”相结合方式开展此项审计。地区审计局将对地区本级、疏附县、莎车县、疏勒县实施审计。喀什市、叶城县、英吉沙县、伽师县、岳普湖县、巴楚县和麦盖提县等七县由所在县审计局采取“同级审”方式实施审计,并于2009年4月底前将审计结果上报地区审计局。地区审计局于2009年5月15日前完成汇总并上报行署和自治区审计厅。
9、2007至2008年度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专项审计调查。该项目纳入自治区审计公告项目。通过对粮食和农资直补资金的筹措、配比、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实施全过程审计调查,摸清资金管理使用的整体情况,从制度和管理上反映、分析问题,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审计建议,促进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根据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地区审计局采取“上审下”的方式开展此项审计调查。地区审计局将对莎车县、叶城县和疏附县实施审计调查,于7月15日前完成汇总并上报行署和自治区审计厅。
10、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该项目纳入自治区审计公告项目。重点检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滞拨和损失浪费等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规范管理和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审计和审计调查,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重点是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在分配、拨付使用及管理的有效运行,提出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根据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地区审计局采取“上审下”和县(市)“同级审”相结合方式开展此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地区审计局将对伽师县、塔县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其它10个县(市)由所在县(市)审计局采取“同级审”方式实施,并于2009年9月10日前将审计结果上报地区审计局。地区审计局于2009年9月底前完成汇总报告并上报行署和审计厅。
11、2005-2006年新建乡镇综合文化站资金管理使用及效果情况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该项目纳入自治区审计公告项目。对部分县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及效果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促进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文化建设设施的社会效益。通过审计,关注国家和自治区支持我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及效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有参考价值的对策性建议。根据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地区审计局采取“上审下”的方式开展此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要求延伸抽查审计或调查部分县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抽查面不少于30%。地区审计局将对叶城县、莎车县和麦盖县实施审计和审计调查,于2009年9月底前完成汇总并上报行署和自治区审计厅。
(四)重点建设项目审计。
12、建设项目概预算或竣工决算及委托中介机构审计。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提出的“千方百计扩大固定资产投资,确保实现投资目标”的要求,针对喀什地区投资规模日益扩大、建设项目管理尚不规范的实际,地区审计局继续加强对教育、农业、水利、交通重点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重点检查建设项目审批立项、资金到位和使用、招投标、竣工结算和政府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审批、逃避招投标、挪用资金、高估冒算虚增工程造价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根据审计厅授权委托对喀什地区药监系统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地区审计局对岳普湖县、疏勒县、疏附县和麦盖提县4个县的药监局综合办公楼建设工程决算进行审计。地区审计局还将继续对2008年未完工政府投资项目,教育系统、地直单位、党政交办等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和协助地区交通局对竣工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等国家建设项目,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法,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各县(市)审计局要结合实际,突出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县乡公路和当地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审计。
13、拉动内需新增政府投资31.2亿元审计调查。通过审计调查,着力反映项目审批立项、资金到位和使用、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审批、逃避招投标、挪用资金、高估冒算虚增工程造价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根据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地区审计局采取“上审下”的方式开展此项审计调查。地区审计局将对地区本级、地区艺术学校、叶城县、麦盖提县实施审计调查,于2009年9月中旬前完成汇总并上报行署和自治区审计厅。
二、金融机构财务收支审计
14、农村信用社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通过对农信社的审计和分析,促进信用社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议有关部门完善法规,维护金融安全,促进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发挥金融审计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的审计监督作用。根据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地区审计局将对2个县级法人信用社实施审计,于2009年9月底前完成汇总并上报行署和自治区审计厅。
三、其他项目审计
15、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外债资金、配套资金不落实、损失浪费等问题,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规和项目协议,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降低政府偿债风险,促进有关部门履行外资管理职责。审计厅按照审计署安排,统一组织各地州市审计机关对外国政府贷款污水处理项目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地区审计局将对喀什市利用德国政府贷款引进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效益审计,于2009年7月底前完成并上报行署和自治区审计厅。
16、经济责任审计。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原则,继续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扩大创造条件。要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继续探索绩效审计的办法和途径,把财政性资金的收支管用运营情况与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有机结合起来。要努力扩大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建立规范科学和有效的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自律,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积极的作用。
经地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地区审计局对叶河水管处、疾病控制中心、实验中学、结核病防治所、喀什二中、地委党校、艺术学校、环保局等8个地直单位领导干部和叶城县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根据财政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将8个地直单位党政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纳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于2009年6月底前完成。将叶城县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县财政决算审计项目,于2009年9月底前完成。
各县(市)审计局要按以上要求,根据各自实际,经联席会议制定好本县(市)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求在每年10月底前将当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上报地区审计局,地区审计局于2009年11中旬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地委、行署和纪检、组织部门及自治区审计厅。
上述审计项目中,国外贷援款、农村信用社、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情况、医疗保险资金、县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新建乡镇综合文化站资金和拉动内需新增政府投资等10个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是审计厅统一组织项目。审计厅将对部分统一项目组织专项培训。统一印发审计工作方案,并进行检查。凡参加统一项目的各县(市)审计局务必按要求时间上报审计报告。如未按时上报,视同没有参加该项目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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