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吐鲁番地区2014年第一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吐鲁番地区2014年第一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通知

吐地行办〔2014〕108号

鄯善县、托克逊县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各县(市)按照地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继续深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活动,按照《吐鲁番地区开展“全覆盖、严执法、零容忍、重实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度》的要求,地区安监局于3月中旬组织专家深入重点企业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经检查发现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截止目前,仍有部分企业未主动整改完毕,根据地区安委会建议,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地区决定对6家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详见附件)予以挂牌督办。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务必于要求期限内整改完毕(经核实整改期间确不能停产的应派专人加强监管,确保不发生事故),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必须责令其全面停产停业。

附件:吐鲁番地区2014年第一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名单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4年7月11日

附件:

吐鲁番地区2014第一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名单

序号

隐患主体

单位

隐患内容

督办责任单位

整改要求

整改期限

备注

1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石分厂)

煤气区域设置的CO监测报警仪未开通,报警点未标识,火灾报警器未使用;煤气总管配置的报警系统失效

托克逊县

人民政府

开通煤气区域设置的CO监测报警仪,增加报警点标识;恢复煤气总管配置的报警系统,确保有效运行

2014年7月31日前

2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黑山兰炭项目)

电捕焦油器无显示煤气含氧量,在线监测数据未与现场氧含量检测仪连通,现场检测仪柜积尘厚无法读数,门损坏,现场氧含量分析仪损坏

托克逊县

人民政府

电捕焦油器煤气含氧量分析仪必须投入正常使用,在线监测数据需与现场氧含量检测仪连通,加强管理控制煤气含氧量;修复门,检测仪柜保持干净

2014年10月31日前

3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黑山兰炭项目)

分汽缸无安全阀、压力表,阀门管线、法兰漏气

托克逊县

人民政府

增加分汽缸安全阀、压力表;阀门管线、法兰修复或更换

2014年10月31日前

4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氯碱项目)

液氯堆放车间液氯泄漏物直接排出室外,无泄漏后的吸收或防护措施

托克逊县

人民政府

按规范要求设置液氯泄漏后的吸收或防护设施

2014年7月31日前

5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氯碱项目)

浓硫酸罐未设置防护围堰,硫酸罐外溢,磁翻板液位计损坏,浓酸泵腐蚀损坏,管道阀门无防酸罩

托克逊县

人民政府

按照规定设置浓硫酸罐防护围堰,更换磁翻板液位计,增加管道阀门防溅设施

2014年7月31日前

现场虽已改变,但未按程序由企业和县(市)部门办理销号手续

6

鄯善金汇焦化有限公司

电铺焦油器控制室内,配置的煤气含氧量监测仪未使用

鄯善县

人民政府

恢复使用煤气含氧量监测仪,确保煤气含氧量监测仪有效运行

2014年7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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