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颁布单位: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1-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2】171号)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机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为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编制工作,现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既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总结,也是为了接受社会的监督。各县市、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编制工作。要结合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对本县市、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二、要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各县市在做好本地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同时,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通过印发通知、网上抽查等方式,督促本县市其他行政机关、特别是基层行政机关,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和内容要求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

三、年度报告内容要符合《条例》要求

要严格按照《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撰写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编制目录见附件1)。年度报告应简洁明了、文字精练,公布的年度报告要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统计报表(见附件2)。

四、年度报告数据要全面真实准确

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方面数据的汇总和审核工作,确保报告数据全面真实准确。要严格按照属性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统计口径,避免将政策咨询、信息检索、行政许可等列入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公布年度报告要方便公众知晓和查阅

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网站发布年度报告,并通过专栏版面集中展示本县市、本部门历年来的年度报告,方便公众查阅。网络使用普及率低的地方,要通过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大厅等提供纸质年度报告,方便公众获取。

六、要及时汇总并按时报送有关情况

请各县市、各州直部门及时汇总报送本地、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公布情况,县市汇总报告要包括县市其它部门和乡镇两级部门年度报告公布情况并提出改进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建议。请各县市、各州直部门于2013年1月25日前将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写目录见附件1)、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统计表(见附件2)和信息公开工作调查表(见附件3)三份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到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推进科,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许天禹谭俊杰

联系电话:0878—3397571

附件:

1、2012年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目录

2、2012年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统计报表

3、2012年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查表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20130122113624536.doc

http://www.cxz.gov.cn/Editor/uploadfile/2013013117130035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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