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置S310省道嵊州超限运输检测站的复函

颁布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置S310省道嵊州超限运输检测站的复函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将原S310省道嵊州收费站变更为超限运输检测站的请示》(浙交〔2014〕146号)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利用原S310省道嵊州收费站场地设施设置S310省道嵊州超限运输检测站,同时取消S310省道嵊州超限超载联合检查点。

二、S310省道嵊州超限运输检测站的设置和人员经费等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利用部分原公路收费站场地设施设置超限运输检测站的复函》(浙政办函〔2010〕7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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