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全市工矿商贸企业重点事故隐患单位的通知
关于公布2016年全市工矿商贸企业重点事故隐患单位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金政办发〔2016〕28号 |
|---|---|
| 颁布日期:2016-03-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公布2016年全市工矿商贸企业重点事故隐患单位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6〕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隐患治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决定将金华乐嘉厨具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列为2016年全市工矿商贸企业重点事故隐患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重点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理顺和明确各地各部门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属地监管、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等职责,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隐患整治工作机制。同时,要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消除的主体责任,确保重点事故隐患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二、从严督办,限期整改
市安全监管局和相关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事故隐患整改督办工作,定期开展事故隐患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查,适时开展检查验收,对符合整改要求的及时予以销号,确保于2016年8月底前完成年度挂牌隐患整改工作。隐患整改完成后,请各县(市、区)及时组织验收,并将市级工矿商贸企业重点事故隐患核销表和相关验收材料报市安委办。隐患整改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三、举一反三,全面排查
各县(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要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方案,并结合“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加大对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问题以及各类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全面排查、及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全力消除重点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附件:1.2016年全市工矿商贸企业重点事故隐患单位
2.市级工矿商贸企业重点事故隐患核销表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附件1
2016年全市工矿商贸企业重点事故隐患单位
一、婺城区(2家)
1.金华乐嘉厨具有限公司
(1)事故隐患:公司内磨底(抛光)车间未按粉尘整治要求整治,存在事故隐患。
(2)整改要求:7月底前完成整改。
(3)整改责任单位:婺城区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经信委、市安全监管局。
2.金华市婺城区榕文家具厂
(1)事故隐患:厂房砖木结构、建筑(装饰)材料耐火等级偏低,生产区域木屑积尘严重,疏散通道不畅。
(2)整改要求:7月底前完成厂房搬迁。
(3)整改责任单位:婺城区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消防支队。
二、金东区(1家)
金华市金义皮件厂
(1)事故隐患:存在多主体出租厂房隐患;厂区内化学品废料桶、废料堆放杂乱;车间仓库堆放杂乱,可燃性海绵和危化品堆放在一起,危化品存量过多(超过当班使用量),喷胶车间电气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等。
(2)整改要求:6月底前完成整改。
(3)整改责任单位:金东区人民政府、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消防支队。
三、金华开发区(2家)
1.浙江宝源电器有限公司
(1)事故隐患:未执行《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集尘装置不符合爆炸性粉尘整治的相关要求;抛光区域内部分照明设施、排风扇及电气线路未达到相应等级的防爆要求,未完善接地保护;抛光区域未完善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岗位操作规程及职业危害告知牌,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未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整改要求:7月底前完成整改。
(3)整改责任单位:金华开发区管委会。
(4)督办单位:市经信委、市安全监管局。
2.金华银尔日用制品有限公司
(1)事故隐患:液氨使用场所不符合相关规定;厂区内的安全警示标志、岗位操作规程不完善,车间内未按规范设置安全通道、未悬挂紧急疏散图、消防设施管理不规范;未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部分电线敷设无套管或线槽,设备设施、配电箱未设接地保护装置,不符合相关要求。
(2)整改要求:7月底前完成整改。
(3)整改责任单位:金华开发区管委会。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质监局。
四、兰溪市(1家)
浙江圣鹿厨房用品有限公司
(1)事故隐患:抛光车间生产条件不符合《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2)整改要求:7月底前完成整改。
(3)整改责任单位:兰溪市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经信委、市安全监管局。
五、东阳市(1家)
东阳市俊涵饰品有限公司
(1)事故隐患:厂房屋顶人字形坡屋面未设置防直击雷设施;厂房屋面不锈钢栏杆(接闪带)未做可靠的接地处理;宿舍楼屋面接闪带已断开,其接地电阻值超标,并已严重锈蚀;宿舍楼屋面炮台未设置防直击雷设施;宿舍楼配电箱未做可靠的接地处理;配电系统未设置电涌保护器(SPD)。
(2)整改要求:6月底前完成整改。
(3)整改责任单位:东阳市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气象局、市安全监管局。
六、义乌市(2家)
1.浙江耐思特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1)事故隐患:机器设备管理不规范;电气线路不规范,部分机器设备未设置漏保;员工宿舍管理不规范、使用大功率电器。
(2)整改要求:7月底前完成整改。
(3)整改责任单位:义乌市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消防支队。
2.斯卡丹百叶窗加工厂
(1)事故隐患:车间、办公区布局不合理、单通道;安全通道堵塞、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消防通道设置卷拉门,不利疏散逃生。
(2)整改要求:6月底前完成整改。
(3)整改责任单位:义乌市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消防支队。
七、永康市(2家)
1.永康市象珠镇菊美五金配件厂
(1)事故隐患:用电线路私拉乱接,缺乏用电保护装置,存在用电安全隐患;喷涂作业场所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安全出口和通道不畅通,消防器材配备不足,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2)整改要求:6月底前完成整改。
(3)整改责任单位:永康市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消防支队、市安全监管局。
2.永康市荣君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1)事故隐患:喷涂场所不符合相关要求;存在“三合一”问题;冲压设备未经检测,机械设备未按用电要求接地等。
(2)整改要求:8月底前完成整改。
(3)整改责任单位:永康市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消防支队。
八、浦江县(2家)
1.浦江县布鲁王服装厂
(1)事故隐患:车间缺少第二疏散通道;车间原楼梯未用实心砖分隔形成独立空间;部分电线未敷设套管,无漏电保护器;宿舍有可燃材料装修,室内消火栓缺少水带水枪。
(2)整改要求:6月底前完成整改。
(3)整改责任单位:浦江县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消防支队。
2.浦江县方泰制笔厂
(1)事故隐患:电线安装不规范,漏保欠缺;货物堆放杂乱,堵塞疏散通道;消防器材缺少,安全出口未安装防火门;危化品使用管理欠规范。
(2)整改要求:6月底前完成整改。
(3)整改责任单位:浦江县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消防支队。
九、武义县(2家)
1.武义弘诺门配件厂
(1)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厂区车间内堆放混乱,占用通道;电焊工位与生产物料安全距离不足。
(2)整改要求:7月底前完成整改。
(3)整改责任单位:武义县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消防支队。
2.浙江铸安工贸有限公司
(1)事故隐患:有一台自制货梯,存在运行安全隐患;部分消防通道被占用。
(2)整改要求:4月底前完成整改。
(3)整改责任单位:武义县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质监局、市消防支队、市安全监管局。
十、磐安县(1家)
磐安县嘉禾工艺品厂
(1)事故隐患:车间内货物堆放杂乱,有超高现象;消防设施不完善,消防器材不足;车间内安全通道不畅、通道堆放杂物以及缺少应急标志;电器线路不规范;员工安全教育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未正常开展等。
(2)整改要求:7月底前完成整改。
(3)整改责任单位:磐安县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消防支队。
延伸阅读
